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某情形消失依法被收监执行
- 案例时间:2018-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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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ZJSJXH1535331195
- 案例类型:社区服刑人员被收监执行案例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王某某,女,初中文化,无业,1987年4月29日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浙江省龙游县。2017年4月5日因贩卖毒品罪被龙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刑期自2017年4月5日起至2020年6月4日止。因王某某正处于哺乳期,龙游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五个月零五天。暂于监外执行时间自2017年4月5日起至2017年9月9日止。2017年4月6日,王某某到龙游县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王某某刚出生即被生父母遗弃,12岁时养父逝世,养母改嫁外地后失去联系。王某某孤身一人,社会关系复杂。2016年11月生育一男孩,生父无从查找,孩子随王某某生活,尚在哺乳期。王某某刚入矫时,经常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司法所根据其实际情况,制订了矫正方案。经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帮教小组等的教育,王某某逐步树立起规矩意识,慢慢地适应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事实认定情况】
2017年9月5日,因王某某哺乳期即将届满,龙游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走访。走访中,发现王某某可能已怀孕。9月6日,龙游县司法局委托龙游县人民医院对王某某进行妊娠检查。检查结果显示王某某已怀孕且胎儿疑似先兆流产,随时有大出血的可能,甚至有生命危险,需手术治疗,不宜收监执行。2017年9月8日,根据妊娠检查结果,龙游县人民法院再次对王某某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王某某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力支付手术费用,但是如果不及时手术,可能有生命危险。根据王某某实际情况,龙游县司法局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王某某解决了手术费用问题。2017年12月14日至19日,王某某到龙游县人民医院住院,做了流产手术。12月19日上午,龙游县人民医院向龙游县司法局通报了王某某的病情治疗终结情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到龙游县人民医院听取医生对王某某的病情介绍,查看了相关病历,委托医院出具流产医学证明。
【建议情况】
(一)因王某某流产,已经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之规定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司法所收集齐备相关文书和证据材料,于12月19日召集合议人员进行合议,形成提请收监的合议意见,填写了《合议意见表》和《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收监执行审核表》,并随附证据材料报龙游县司法局。12月19日下午,龙游县司法局召集由分管局长、矫正科长、法制科长、司法所长等人员组成的评议审核小组及时进行评议审核。评议审核小组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形成同意提请收监的评议审核意见。龙游县司法局制作了《提请收监执行建议书》,经局长审批同意后,随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向龙游县人民法院提请收监执行。
(二)2017年12月20日,龙游县人民法院做出对王某某收监执行决定,由龙游县公安局予以收监执行。
(三)龙游县司法局提请收监执行过程中自觉接受龙游县人民检察院监督。龙游县司法局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和龙游县人民法院的收监决定书同时抄送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和龙游县公安分局。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派员查看了相关病历等证据材料。
【收监实施情况】
由于王某某收监后其刚满周岁的孩子无人抚养,在王某某监外执行期满前一个月,龙游县司法局将有关情况报告龙游县委政法委。龙游县委政法委及时召开由公、检、法、司和民政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确定王某某收监后,由龙游县福利院代为收养该孩子,解决了王某某入监后的后顾之忧。
12月20日,龙游县司法局收到龙游县人民法院的对王某某的收监决定书。在龙游县福利院,王某某在龙游县司法局的帮助下为其孩子办理了收养手续。
收养手续办好后,龙游县人民法院向王某某宣告了对其做出的收监执行决定,依法对王某某实施收监,并及时将其送衢州市看守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合公安民警做好收监工作,并为王某某购买了生活用品。
【小结】
因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而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听起来很简单,但从本案我们可以发现在该类案例的执行过程中需做到以下几点:
在收监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收监程序规定。王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即将届满时,龙游县司法局及时了解王某身体情况,发现其出现新的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后,按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再次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在王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做好流产手术并出院),及时提请收监执行,最终顺利收监。这些环节都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实施。
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而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对象要做好帮教关怀,必要时应启动社会救助程序。王某某家境困难,相关部门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其解决手术费用。在面对其孩子在收监后无人抚养问题时,又积极落实收养机构,使得王某某感到了温暖,看到了希望,积极配合收监,收监工作最终得以圆满执行。
在提请收监执行前应进行必要的走访。龙游县司法局在王某某监外执行期满前主动走访,及时发现了王某某怀孕情况,为后续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