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社区矫正工作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决定收监执行

  • 案例时间:2018-08-03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ZJSJXH1533273283
  • 案例类型:社区服刑人员被收监执行案例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李某某,男,1981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农民,浙江省缙云县人。2017年3月13日,缙云县人民法院以李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2017年6月1日,李某某经缙云县人民医院保外就医司法鉴定,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八条的规定,不宜收监执行,缙云县人民法院决定将李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刑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11日。

【事实认定情况】

(一)无视监规恣意妄为

李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后第一天便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出了要求,其以夫妻关系不合,欲到杭州与妻子商谈为由向司法所提出申请请假外出,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其外出申请不符合社区矫正规定拒绝了其外出申请。2017年6月12日,李某某无视社区矫正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至杭州,司法所工作人员经信息化核查发现后立即对其进行劝返,同时电话联系了李某某的母亲,令其帮助司法所劝李某某回缙云,未果。2017年6月13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电话联系李某某,令其于当日立即返回缙云,李某某对司法所的规劝置若罔闻。与此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准备于2017年6月14日前往杭州将李某某带回缙云。后李某某于2017年6月13日晚便返回了缙云。2017年6月14日,缙云县司法局以李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杭州给予其警告一次。

(二)漠视法律再次涉毒

2018年3月14日,李某某因吸食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被缙云县公安局处以行政处罚,合并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2018年3月15日,李某某因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毒品,被缙云县公安局处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决定。2018年3月19日,李某某因被浙江省十里坪强制戒毒所医院诊断为糖尿病、双眼盲和冠心病,不符合《浙江省强制戒毒人员严重疾病认定标准(试行)》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不予接收,转为社区戒毒三年。

【建议情况】

在了解到李某某被处以行政处罚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派出所,收集李某某被处以行政处罚的证据材料。同时走访李某某,向李某某核实因吸毒与容留他人吸毒而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事实,并制作笔录。在将上述证据收集完后,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舒洪司法所向缙云县司法局提交《提请收监执行审批表》。

2018年5月3日,缙云县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法制科科长、司法所所长会同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对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提请收监执行进行评议,一致同意对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情形提请收监执行。

2018年5月14日,缙云县司法局以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情节严重,向缙云县人民法院提请对李某某的收监执行。2018年5月25日,缙云县人民法院决定将李某某收监执行。

【收监实施情况】

(一)缙云县司法局收到缙云县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后,交付缙云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执行,并协助派出所民警到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家中,对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进行收监执行,同时及时联系浙江省某监狱,将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送监狱执行。 

(二)在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被收监执行后,缙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第一时间通过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短信通知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该收监案例,让各社区服刑人员引以为戒;同时通知各司法所及时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社区服刑人员的警示教育,警醒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服刑、自觉接受教育矫治,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邀请缙云县禁毒大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禁毒知识讲座,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尿检,对潜在吸毒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排查。鼓励社区服刑人员对涉嫌吸毒社区服刑人员的检举与立功。

【小结】

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间,我国的禁毒形势依然严峻,治理毒品犯罪仍然任重而道远。而开展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研究,发挥社区在治理毒品犯罪中的基础性作用,是实现毒品犯罪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社区矫正理论精细化的重要途径。

(一)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及时梳理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接触群体,加强与涉毒社区服刑人员亲属沟通联络,发挥亲属、社区、政府三位一体联动作用,掌握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动态,从源头切断社区服刑人员接触毒品的可能性。

(二)惩戒与帮教并举,本案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考虑到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身体的实际状况,向缙云县司法局提请免除李某某每月的社区服务,并每周上门走访教育。但对于重新吸毒等行为,则一经查处,及时惩治,对于妄图以身体健康原因司法机关不会对其进行惩处的思想予以坚决地打击。

(三)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浙江省监狱信息互联互通,分工协作与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两次对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强制戒毒未果后成功将违法违规的李某某收监执行,彰显了司法行政机关在收监执行过程中的突出作用,传递了司法行政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对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体系的完善和毒品犯罪的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案例
同城律师推荐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 涉外法律、 涉外仲裁、 刑事辩护、 国际贸易、 私人律师、 涉外公证、 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 网贷逾期优化、 断供房保房、 断供房法拍房补贴、 车辆出险维修记录、 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 经济仲裁、 公司犯罪、 公司法、 债权债务、 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