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是一名普通的中年女性。她与潘某于2000年登记结婚,2001年生育一女。婚后,田某为了让丈夫安心工作,长期在家照顾孩子,没有经济收入。但是,尽管这样,婚后丈夫潘某还是经常因无端怀疑,长期在家对田某进行辱骂,编造各种虚拟的事情对田某进行精神折磨。长期的语言暴力,致使田某精神异常,只有服用精神类药剂并搬离和潘某共同居住的房屋才得以缓解。在田某搬离后,丈夫潘某仍然会不时到田某租住的房屋屋内对田某进行辱骂,有时甚至会长达数小时之久。无奈,在女儿的支持下,,田某提出了和丈夫离婚,但是丈夫潘某坚持不同意离婚,并且对田某的伤害日益更盛。2021年10月26日,走投无路的田某来到铜陵市铜官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希望法律援助能够帮她完成离婚的请求。
铜官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帮助田某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辅助其收集其他材料,考虑到该案的迫切性,铜官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当日审核当日指派,立即指派安徽徽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红利办理此案。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着手收集门诊病历、结婚证等证据材料。在收集完成后,2021年11月1日,代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联系法院阐明情况,请求法院尽快安排开庭。同时,为了维护田某的合法权利,援助律师根据掌握的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查询潘某的财产信息。
另一方面,援助律师认为本案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田某依然长期遭受着丈夫的精神折磨,根据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保护令可以单独申请。于是,援助律师通过与承办法官积极沟通,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从而保障田某不再受到丈夫的长期语言伤害。最终,在律师的积极努力下,11月9日,法院依法下达了人身保护令裁定书。并向潘某送达了《人身保护令裁定书》,若潘某违反禁令继续骚扰、威胁、接触田某及近亲属,将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虽后经法院不开庭审理,法庭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驳回了田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但援助律师通过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方式仍达到了保护田某不受继续伤害的目的,田某可于一年后再次诉讼离婚达到诉求。
冷暴力既不见血也不见伤,是典型的隐性暴力,伤害性巨大。本案正是因冷暴力而提出离婚的案件。如何理解家庭暴力行为是离婚案件当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在现实生活中,直接明显的身体伤害是一种方式,同样,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语言性攻击导致的精神伤害,在法院未能作出离婚判决的情况下,如何最大有效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离婚案件中突出的问题。《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援助律师正是根据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规定,捍卫了女性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