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执行人民法院禁止令案例
- 案例时间:2018-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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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XSJSJ1543311221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执行人民法院禁止令案例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李某某,男,1984年8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2017年12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禁止被告人李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在公共场合饮酒,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7月4日止。2018年1月16日,李某某到北流市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执行禁止令情况】
(一)组织宣告人民法院禁止令情况
司法所接收到李某某后,立即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李某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其亲属进行入矫宣告。入矫宣读了有关法律文书、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要求李某某认罪悔罪,改过自新,定期向司法所汇报有关情况。
(二)执行禁止令所采取的措施情况
1.强化法律法规教育。针对李某某醉酒驾驶行为,分为饮酒误事和危害公共安全两部分为李某某多次讲解,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剖析其犯罪原因,通过观看相关交通事故视频和法律书籍报纸让李某某明确自身的错误,深刻理解相关交通法规,同时和其多谈心,分析其犯罪行为对其自身家庭带来的损害,督促李某某从心理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接受教育矫正。
2.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报到制度。严管期间,要求李某某每周到司法所报告其日常活动,特别是报告其遵守禁止令的情况;每月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均不得少于八小时,每半个月思想汇报需汇报对自身犯罪行的认识及自身改造的效果。同时加强对李某某的手机实时定位监控,强化对李某某的人机分离抽查和定位监控,确保对其严格管控。
3.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司法所在走访李某某的家人和邻居时,了解到李某某酒瘾较大,着重向他们说明禁止令的规定和违反的后果,并敦促其家属及邻居不能在公共场合、经营性场合对李某某劝酒,请他们共同监督李某某严格执行禁止令,时刻提醒李某某饮酒误事。特别提醒矫正小组中李某某的家属要注意入矫后不久即是春节,务必确保李某某不要违反规定在公共场合饮酒。
(三)执行禁止令所遇具体困难及处置情况
1.思想认识、行为认知方面的问题:李某某文化程度低,喜欢喝酒,酒瘾较大,认为自己比较倒霉,平时饮酒开车也没出过事,存在侥幸心理。对此,司法所一方面告诫李某某在缓刑期间内禁止在公共场合饮酒;另一方面强调违反禁止令的严重后果。经多次教育,李某某表示愿意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保证在缓刑期内严格遵守禁止令,不在公共场合饮酒,即使在家里,也少饮甚至不饮,尽力戒酒。
2.家庭、社会方面的问题:李某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因本次酒驾判处缓刑在家执行无法外出工作,遭到母亲与妻子的抱怨,心理压力较大。对此,司法所在李某某家中告知其亲属社区矫正的意义及禁止令内容和违反禁止令的严重后果,让他们监督李某某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及禁止令相关内容,最好能让李某某戒除酒瘾。同时利用个别谈话的机会,多方了解李某某的心理活动,耐心疏导,鼓励其树立信心克服生活、家庭、心理等方面的困难,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
3.矫正方法方面的问题:主要在于难以对其平时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管,无法及时发现、制止或处罚其违反禁止令的行为。对此,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定期到家走访,将其所在村威望较大的村主任纳入矫正小组,在本村村民红白喜事时宴请李某某的情况下,到场严格监督其执行禁止令情况。另外,结合手机定位不定期抽查,确保对李某某的日常监管到位。
(四)执行禁止令的效果
李某某充分了解了禁止令内容,认识到执行禁止令的严肃性及违反禁止令的严重后果。入矫以来,未发现李某某有违反禁止令的行为。
【小结】
像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大多缺乏法律意识,无法认识到醉酒驾驶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存在侥幸心理。危险驾驶罪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教育大多能对自己所犯罪行有比较深的认识,非常珍惜回归社会的自由;但是,由于服刑期间无法外出劳动,收入骤减,而家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认识不足,往往无法理解,服刑人员家庭时不时出现些小矛盾在所难免;致使服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容易产生自卑感、社会生疏感。所以在社区矫正期间,除了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更应该立足于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从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入手,帮助化解其家庭成员对其的埋怨情绪,打消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负担,激励其常怀感恩之心,肩负起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以积极的心态接受社区矫正,最终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本案中,司法所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以及产生的心理自卑感、社会生疏感,立足监管、教育为一体,本着“浪子回头金不换”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村干部、家属等社会力量,结合社区矫正专业人员的作用,因势利导,循序渐进,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加强教育引导,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给予充分的理解、必要的尊重、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让其树立信心,积极地接受社区矫正,常怀感恩之心融入社会。其次,团结多方社会力量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克服生活困难,解决家庭困境,敦促服刑人员积极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最后顺利回归社会,充分展现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教育人、改造人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