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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服刑人员白某依法接收入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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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NSJJJ1564021677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接收入矫案例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白某,男,1985年11月出生,户籍地为山西省吕梁市,居住为海南省五指山市。2019年3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7月9日起至2020年7月8日止。2019年7月9日,白某到五指山市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对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依法接收入矫情况】

(一)依法进行调查评估情况

2019年6月10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白某,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以发函的形式委托五指山市司法局进行调查评估。司法局收到法院的委托函后,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海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对被告人白某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民委员会意见等进行调查了解,走访了白某居住地居委会干部、街坊邻居等人员,并制作了调查笔录。6月14日,经司法局研究形成了调查评估意见,向市人民法院提供了评估报告。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白某的接收情况

2019年7月9日,司法局收到了法院对罪犯白某宣告缓刑的法律文书后,经检查法律文书完备,于当日送达了回执。2019年7月9日,白某到市司法局报到。司法局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告知其三日内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三)组织宣告情况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海南第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司法所确立了由司法所所长、街道办干部、其妻子等组成的矫正小组,并签订了矫正责任书,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为给白某上好入矫第一课,司法所会同村委会干部、白某妻子等矫正小组成员在司法所宣告室举行人矫接收宣告仪式。宣告仪式上,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首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逐一进行核对,向社区服刑人员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海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条款进行解读。宣告有关认罪服法、遵纪守法、报告、社区服务、请假迁居等方面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让其明确社区矫正期限和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强化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矫正教育的自觉性;宜告社区服刑人员白某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与社区服刑人员白某签订《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和《接受社区矫正动态手机定位保证书》,对其实施手机定位监控。

【小结】

接收入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教育矫正的起始。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必须做好各项工作,完善接收手续和档案。在调查评估被告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时,要走访其左邻右舍,对被告人有全面的了解,才能使调查评估报告更具真实性。

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白某依法接收入矫,让其感受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认识到其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通过入矫宣告教育和签订有关责任书、保证书等,履行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管理规定,有利于其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顺利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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