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矫正对象段某依法接收入矫
- 案例时间:2019-10-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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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XSSJJJ1554949686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接收入矫案例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段某,男,1970年12月出生,户籍地为和居住地均为湖南省冷水江市。2019年4月,因犯妨碍公务罪被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止。
【依法接收入矫情况】
(一)依法进行调查评估情况
2019年4月22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段某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以发函的形式委托冷水江市司法局进行调查评估。
冷水江市司法局根据收到的冷水江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函后,依照“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组织对被告人段某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意见等进行调查了解,走访了段某直系亲属、居住地居委会干部、邻居、朋友等人员,并制作了调查笔录。4月25日,冷水江市司法局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形成了评估意见,并于当日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提供了评估报告。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情况
1.2019年5月13日,冷水江市司法局收到了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对段某宣告缓刑的法律文书后,经检查,法律文书完备,于2019年5月13日送达回执。
2.2019年5月14日,社区服刑人员段某到冷水江市司法局报到。冷水江市司法局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告知其三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三)组织宣告情况
司法所为段某确定了由司法所所长、社区民警、居委会干部、段某亲属组成的矫正小组。2019年5月15日,司法所会同矫正小组成员在冷水江市社区矫正中心宣告室举行入矫宣告仪式。宣告仪式由司法所长主持,首先对段某进行身份核实,而后宣读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社区矫正宣告书等法律文书,接下来向段某宣告了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有关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段某宣读了入矫誓词,表示认罪悔罪,接受矫正,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随后,司法所与矫正小组共同签订了矫正责任书。最后,段某在社区矫正宣告书上签字按手印确认。
【小结】
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是社区矫正的“入口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进行审前调查评估时必须细心、负责,确保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真实、合法和高效,便于决定机关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能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入矫宣告是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了解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一个重要环节,庄重、严肃的氛围能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增强身份意识和在矫意识,宣告书的内容包括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监管规定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对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规定、服从监管有着良好的教育作用,这对提高刑事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