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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白某依法接收入矫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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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XZSJJJ1550547751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接收入矫案例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白某,男,1992年5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2018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定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6月15日起至2020年6月14日止。

【依法接收入矫情况】

(一)对社区服刑人员白某接收情况

2018年6月15日,定日县司法局收到了定日县法院对罪犯白某宣告缓刑的法律文书,经检查,法律文书齐全,定日县司法局于当日向县法院送达了回执。同日,白某到定日县司法局报到。县司法局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告知其三日内到乡镇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二)组织宣告情况

定日县司法局为白某确定了由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镇司法助理员、镇派出所、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双联户长、亲属组成的“七对一”矫正小组,并签订了矫正责任书,确保各项矫正措施的落实。同时,县司法局邀请辖区人民检察院、派出所民警及矫正小组成员在司法局社区矫正宣告室举行入矫接收宣告仪式。首先是向白某宣告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内容,让其明确了社区矫正期限和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其次向白某当面说明了有关认罪服法、遵规守纪、每周报到登记、按时上交思想报告、积极参加每月集中学习和社区公益劳动、请销假等方面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后果;然后为白某佩戴了GPS电子手环定位器,并告知白某需要遵循的相关规定;最后告知白某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签订了告知书。

【小结】

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白某进行入矫宣告、法律法规教育等工作,让其感受到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有利于增强其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的意识,促使其遵纪守法,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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