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宣告缓刑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 案例时间:2019-05-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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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NSJKB1567647135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被宣告缓刑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女,1970年10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海南省琼海市。2017年9月,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9月23日起至2019年9月22日止。2017年10月20日,王某到琼海市司法局报到,由指定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监督管理。
王某文化程度较低,法治观念淡薄,育有两个孩子均未成年,其丈夫长期卧病在床不能劳作,所以生活的重担就压在了王某的身上。从2016年11月5日起,两人就经常因为家庭的琐事发生争吵,在一次争吵中王某情绪失控,最终触犯到了法律的红线。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情况。
王某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她进行初步交流,了解到其听力存在缺陷,持有残疾人证,需要借用助听器才能听清说话人的声音,性格内向敏感,遇到不顺心的事时想法比较偏激,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对今后的生活存在较大的担忧。这些消极的心理严重的影响到了她的身心状态,为帮扶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对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深入到王某家中进行走访并跟她的亲戚交谈了解她的具体情况,到村委会与村干部了解收集并进一步核实王某的家庭经济情况、收入来源、社会关系等相关的信息,以便下一步对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帮扶。在了解了王某的基本情况后,根据王某的性格特点,对王某制订了针对性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司法所工作人员跟她进行了平等、耐心、亲切的面对面交流和心理疏导沟通,让王某知道别人能够理解她的处境和痛苦,并且是真心想帮助她融入到社会生活中,让她重拾对生活的希望。
(二)开展就业指导帮扶情况。
经过多次入户走访和从村干部处了解,发现王某的文化程度较低,不具备相应的劳动知识技能,并且还要一个人照顾两个年纪尚幼的孩子,也不适宜从事离家距离较远的农业生产工作。其在就业方面具有较大局限性,家庭经济来源较窄,生活压力较大。不过王某家中还有种植橡胶等经济作物,结合实际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与镇政府农业相关部门、当地村委会进行了沟通协调,联系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对王某种植、管理橡胶等经济作物进行科学的指导,提高经济作物的产出,增加其家庭经济收入,让其家庭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避免了王某因生活问题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自从王某的丈夫去世后,就由她一个人抚养两个年纪尚幼的孩子,生活条件比较艰苦。考虑到以后孩子的教育、生活等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联系镇政府的民政部门,了解后得知其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通过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帮助其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拿到了最低生活保障金。通过一系列多方面的社区矫正帮扶,王某的家庭收入趋于稳定,家庭负担得到缓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能够很好地融入到社会中,避免了王某因自卑心理偏激不能融入社会,产生逆反心理而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王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以教育、心理疏导、帮扶为主的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方案,引导王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去面对,克服遇到的困难。宽严并济让其明确自己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明白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一是矫正小组通过日常的走访、真心的询问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引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积极改造,积极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监管教育工作;二是王某接受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按照规定每月让其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观看法治节目,增强其法治观念,对法产生敬畏感,让她明白社区矫正的严肃性,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矫正过程中同时安排王某参加社区服务,增强她的社会责任感和沟通能力。通过对思想和行为的双重改造,让她感受人生的价值,早日融入社会生活。现在,王某已经清醒的认识到触犯法律红线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且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她进行真诚的谈话谈心,能逐渐打开心扉,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良好。
(五)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情况。
为了能让王某感受到社会力量对她的关心帮助,司法所及社会组织利用春节等特殊节日节点,对其家庭进行经济、政策等各方面的帮扶,同时考虑到王某平时靠种植家里的经济作物维持家庭日常开支,对王某进行相关的农业种植技术指导,提高生产力,增加经济收入。在生活上时常关注王某的动态,有一次王某在做农活的时候,被野蜂叮咬了身体不适,卧床不起难以按时报到。在考虑到被野蜂叮咬后的危险性,司法所立即联系村委会治保主任,一同前去王某家进行探望。由于王某的伤情较为严重,便联系了其亲属,送其去市医院接受治疗。经过及时送医救治,王某的伤情很快得到痊愈。她面对这些爱心帮助,不断感激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同时表示一定会好好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的机会,积极改造服从监管,遵纪守法,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对王某进行的一系列帮扶措施,王某的生活渐渐好转,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她的两个小孩的教育问题也通过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得到了相应保障,她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心理状态也逐渐稳定,能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困境,与周边的村民的关系也得到了改善,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也十分的信任,主动服从监管,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
【小结(或反思)】
在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工作中,除了对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严格的管控之外,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特别是针对“老、弱、孕、残、幼” 这一类特殊群体,更应该从人性化的角度进行矫正管理,让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管理的同时感受到爱心关怀。该社区矫正对象在入矫初期,受到身体条件、生活环境、家庭经济条件、文化素质等因素的限制,想法比较偏激,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加上要一个人照顾两个年纪尚幼的孩子的生活起居,还要支撑起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生活压力较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考虑到她的特殊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方案,积极对其开展适应性和政策性的帮扶,与她进行谈话谈心的过程中,对她进行心理疏导,缓解情绪压力,同时,在生活上给予及时的帮助和关怀,使她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早日融入到社会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