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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矫正对象曹某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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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SJKB1565573804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矫正对象曹某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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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曹某某,男,1991年4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江苏省海安市。2016年6月,因犯诈骗罪被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2016年7月7日,曹某某到海安市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教育管理。 

曹某某的母亲在其年幼时离家出走,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曹某某自幼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入矫后不久,曹某某的父亲在外务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其情绪非常低落,对生活感到茫然。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曹某某入矫前从事过多项工作,但每项工作时间都不长。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教育谈话,引导其正视自身现状,形成正确的就业观。在了解到曹某某想与朋友合伙经营早餐店后,司法所联系工商税务部门帮助其办理相关证照,为餐厅的管理经营出谋划策。同时鼓励曹某某报名某网络平台的送餐员,利用业余时间兼职餐饮配送工作,赚钱养家。 

(二)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曹某某的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在其父亲死亡后,家庭一度陷入困境。司法所协调镇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了3个月的临时救助,并在走访时送去米、食用油、肉食等物品,并鼓励其坚强面对挫折,勇挑家庭重担。曹某某深受感动,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孝敬长辈。 

(三)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曹某某入矫后,司法所为其建立了专门的矫正小组,制定了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的矫正方案。在其父亲死亡之后的一段时间,矫正小组成员轮流值班,每天都要到曹某某家走走、看看、谈谈,发现其情绪不对苗头,立即加以耐心规劝,帮助其从生活的低谷中走出,重拾生活信心。同时,矫正小组成员帮助其学习法律法规,引导其通过法律渠道处理父亲交通事故赔偿事宜。

(四)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司法所联系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曹某某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曹某某主动向受理其父亲案件所属辖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服务,依法维权。最终曹某某父亲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曹某某获得了相应的赔偿款,同时,市心理协会安排心理咨询师对曹某某开展“面对挫折”心理疏导活动,教授自我调适方法,引导其积极面对生活,走出人生困境。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帮扶,曹某某走出了人生低谷,增强了法律意识、担当意识和感恩意识,重拾生活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积极履行矫正义务,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最终顺利解除社区矫正。

【小结(或反思)】

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家庭及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严格监督管理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尽心尽力为社区矫正对象排忧解难,从而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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