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矫正对象丁某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 案例时间:2019-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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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CQSJKB1565334855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矫正对象丁某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丁某某,男,1974年6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重庆市潼南区。2016年2月,丁某某与张某某因土地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将张某某的妻子打伤(经鉴定为二级伤残)。2016年10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0月31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同时判其赔偿被害人60余万元。2016年11月3日,丁某某到潼南区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面对60余万元赔偿金的巨大经济压力,丁某某妻子与其离异,丁某某要独自赡养80多岁的父母,抚养2个未成年子女,且自身患有多种疾病,无工作收入,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针对丁某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情况,司法所对其进行了重点帮扶。考虑到丁某某文化水平不高、身体状况不好,司法所通过和当地多个私营业主的沟通,为其找到了较为适合的工作,在当地经营状况较好的一家小酒坊上班,并进行了酿酒工艺方面的培训。现在丁某某技术比较熟练,工作也较为稳定。
(二)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考虑到丁某某离异后独立抚养2个未成年子女以及赡养父母的实际困难,矫正小组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帮助办理低保,目前丁某某的低保审批流程已进入公示阶段。
(三)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为缓解丁某某突如其来的生活压力,司法所为其向辖区民政部门申请了2000元的临时救助。
(四)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丁某某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谈话了解到他家的实际困难,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宽严相济的矫正方案,既保证丁某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感受到法纪的严肃性,又让其感受到社会对他的关怀和帮助。同时通过经常性的家庭走访,掌握解他的生活、思想动态,防止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自暴自弃,重新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五)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在了解到丁某某的情况后,虽然没有工作经验,镇上的酿酒作坊依然接受了丁某某到其作坊工作,同时协助司法所对其进行管理,对帮助丁某某安心接受社区矫正起到了重要作用。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矫正小组以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扶,丁某某目前有较稳定的工作,收入有保障,情绪较稳定,能自觉服从监督管理。
【小结(或反思)】
此案例中,社区矫正对象丁某某在特定情形下行为失控铸成大错,尝到了妻子离异、巨额赔偿等苦果,教训十分深刻。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大变故,该社区矫正对象几近崩溃,这个时候的帮扶救助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多方努力,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得到了临时救助,申领了低保,使社区矫正对象稳定了情绪,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由此可以看出,社会适应性帮扶对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安心接受社区矫正,重新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