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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矫正对象吴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 案例时间:2019-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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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NSJKB1559785351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矫正对象吴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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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吴某,男,1993年6月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海南省定安县。2018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海口市美兰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止。2018年12月18日,吴某来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由司法所对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准确掌握家庭经济情况

吴某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到其家中走访。吴某系贫困户及低保户,母亲及大哥因病过世,父亲患肺病,两个哥哥是聋哑人,小弟正在读书,整个家庭收入全靠吴某打工所得,生活拮据。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司法所与村委会干部进行谈话了解,确定吴某家庭经济情况确属困难。

(二)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由于吴某在犯罪前一直在海口酒店打工,对酒店厨房帮工这类工作较为熟悉,司法所积极联系劳动就业部门,向其提供相关就业信息,并指导其在定安县某酒店就业,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三)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根据司法局关于临时救助相关政策,司法所按照吴某的实际生活情况,向县司法局提交临时救助申请,为其落实临时救助,解决了吴某的燃眉之急。领取临时救助后,吴某深受感动,非常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他争取到的机会,并表示今后一定更加积极改造,争取按时解矫。

(四)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吴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以教育、感化、救济为重点的矫正方案,有序开展工作,宽严并济,使吴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关怀和帮助。

(五)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通过社会志愿者、贫困户帮扶人及其亲属的配合监督,时常对吴某进行心理疏导和生活上的帮助,在注重维护其自尊的同时,有效地向其传授生活经验和为人处世的道理,让其在矫正过程中深感社会各界的人文关怀,帮助其建立面对社会、面对困难的信心,从而使矫正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六)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因家庭情况特殊,吴某内心一直非常自卑,加之又因犯罪被判刑,情绪非常低落。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给吴某做思想疏导,就其犯罪事实为其阐明法律关系及社会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包容、关怀,让吴某慢慢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面对、接受社区矫正。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依法依政策对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吴某目前心理稳定,心态乐观,心情愉悦,在矫正期间能够自觉服从监督管理,按时报到,汇报思想动态,积极参与学习和社区服务。

【小结(或反思)】

针对吴某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悲观的实际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对其加强人文关怀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稳定了吴某的思想,帮助其树立面对社会的信心和勇气。在平常的交流中,特别注意细节,尊重其情感,使其积极主动配合矫正工作,促使其顺利完成社区矫正,实现了顺利回归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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