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的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6-12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BJSJKB1544090618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的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张某,男,1980年1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北京市大兴区某镇。2017年3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5月2日起至2019年5月1日止。2017年5月9日,张某到大兴区司法局报到,5月10日到司法所报到,由司法所负责对其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该人接受社区矫正初期,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因身体重伤,后遗症严重,存在消极心理。二是因交通肇事欠下十几万治疗费和几十万赔偿款,经济负担重,家人对他多有埋怨。三是家庭生活拮据,基本难以维持生计。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深入了解到张某及张某家人面临的现状及困难后,司法所明确了矫正目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有的放矢的开展针对性教育帮扶工作。
“浪子回头金不换”。为帮助张某走出心理阴霾,司法所充分发挥教育谈话作用,充分肯定张某认罪悔罪,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并积极配合法院强制执行的态度,鼓励该人积极面对现在的困难。张某在工作人员的教育劝解下逐步卸下了思想包袱,树立了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为帮助张某解决临时性生活困境,为其更好遵守社区矫正制度规定,更好履行受害人赔偿义务提供保障,司法所立足其实际需求,积极与村里联系沟通,建议村委会在本村内部给张某安排一份工作。村里非常为难,但考虑到该人的实际困难和身体情况,经村民代表表决同意,为张某在村里分配了一份保安工作。这份工作不仅保障了张某一家的基本生活,给张某一家人带来了希望,还教育感化了张某。自从从事保安工作以后,张某每天都有事可干,心情也好转了许多。张某在矫正小结里写到:是党和政府在自己过不下去的时候,拉了自己一把。自己必须要好好接受社区矫正,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司法所、村委会的一番苦心。
“家和才能万事兴”。虽然社区矫正初期,张某妻子表示无法原谅张某,并打算与张某离婚。司法所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张某和妻子是自由恋爱,双方是有感情基础的,而且还有个上幼儿园的孩子作为纽带。为帮助张某重塑家庭关系,司法所多次与张某妻子沟通交流,以询问了解张某日常表现为由,动员其妻子对张某要多关注、多关心、多陪伴。其实,司法所对张某的帮助早已经触动了张某妻子。张某妻子表示,别人都能那样帮助他,我更不能放弃他,有他在我们就是一个完整的家,我们一定要把日子过好。为帮助张某尽快做好气管修复,早日恢复身体健康,司法所积极动员张某父母及妻子继续为张某后续治疗提供帮助。接收张某一年的时间,张某已经做了三次气管修复。目前该人病情稳定,生活信心有很大的增强。
“把握时机,做好法治教育”。今年张某妻子娘家拆迁,按照拆迁政策,张某妻子将分得一套楼房。眼看着生活有了希望,司法所也没有放弃对张某夫妻的法治教育。司法所告诉张某夫妻,遵守法院判决,履行赔偿责任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今后有经济能力一定要按照法院判决先给付受害人赔偿金,不能做生活的“老赖”。在司法所教育引导下,张某与妻子积极面对赔偿问题,主动与被害人联系协商,达成了长期还款的协议。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经过司法所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矫治帮扶举措,张某身心健康、乐观向上。张某的家人对待张某的态度也发生了由消极排斥向积极接受的转变,家庭关系得到有效改善,张某妻子、父母积极协助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张某积极参加社区矫正,认真工作,善待家人,诚信还款,正朝着好的方向不断前进。
【小结(或反思)】
交通肇事这类过失性犯罪,往往会对行为人身心健康产生重创,甚至会把一个家庭拉入绝境。悔恨、自责成为交通肇事服刑人员常见心理状态,本案中张某就是这种情况。对这一类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就是要深入分析、对症下药,既要抓住服刑人员的普遍性问题,更要解决服刑人员特殊性问题。司法所在对服刑人员采取普遍性监督管理基础上,结合张某特殊情况,积极采取一系列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举措,帮助张某树立了积极健康乐观心态,协调落实了张某工作,缓解了张某家庭生活困境,帮助张某改善了家庭关系,还在帮扶中传播了法治理念,引导张某诚信还款,逐一解决了张某在矫正初期所面临的难题困境,为张某顺利回归社会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