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光泽县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黄某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 案例时间: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FJSJKB1537930621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福建省光泽县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黄某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黄某某,男,1966年11月出生,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福建省光泽县。2016年,因盗伐林木罪被光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矫正期限自2017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23日。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监管。
黄某某的妻子曾某在县城带孩子上学,儿子辍学后外出务工,女儿在读小学。黄某家庭经济情况一般,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是靠农作物生产。2017年6月9日,黄某某上山劳作时不慎摔伤,经过治疗,未能痊愈,出院后行动不便且偶发癫痫,造成不能参与体力劳动,每天还得服用药物控制病情,需要家人照顾,家庭经济生活较为困难。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在黄某某丧失劳动力之前,司法所曾特意邀请县农业局专家,专门为种植水稻的社区服刑人员举办了水稻种植培训。在黄某某丧失劳动能力后,无法进行生产劳力,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为了帮助他家解决经济收入来源问题,司法所积极鼓励其妻去学习点劳动技能,邀请她参加镇农技站举办的服装缝纫培训学习,让其以一技之长弥补家庭经济来源不足的问题。
(二)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黄某某丧失劳动力后,妻子曾某不仅要照看孩子上学,还要照顾黄某,家庭实际困难突出。司法所得知该情况后,主动与其居住地附近的服装加工企业联系,通过多次的沟通协调,企业主同意让曾某在该企业从事钟点工工作,并以计件获取报酬。这样曾某获得了灵活的上班时间,不仅方便了照顾黄某某和孩子,每月还可获得2000元左右的务工收入。
(三)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黄某某家庭经济情况原本就一般,再加上摔伤后治疗费花去15万元,家庭经济生活一下陷入困境。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认真核对,发现黄某某的家庭情况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及时协调村委会和镇民政办为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2018年1月,黄某某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通过审批,每月可按时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
(四)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在黄某某摔伤治疗期间和出院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到医院和黄某家中看望慰问,并与其夫妻促膝长谈,鼓励黄某某重燃生活信心,积极配合治疗,勇敢地与病魔作斗争,争取早日康复,同时送上慰问金,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司法所工作人员真心帮扶,为黄某某及其家庭积极配合矫正小组帮扶打下良好基础。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黄某某因摔伤身体丧失劳动力,又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家庭生活压力大,一时导致情绪低落,对生活失去信心,整个家庭也处于悲伤情绪中。针对黄某某的特殊情况,矫正小组为其制定了以“重拾信心,走出困境”为核心的教育帮扶方案。一方面,司法所为其办理了免除公益劳动,让其安心养病,在走访和个人教育中,除了基本的法制教育外,还穿插一些励志故事,如《老人与海》、《鲁宾逊漂流记》等,强化黄某某的法制意识和增强战胜挫折的信心。另一方面,矫正小组工作人员积极为黄某某查询了相关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及时转告其妻子,并主动与民政等部门联系,帮其争取相关帮扶资金。通过矫正小组帮扶,黄某某先后报销医疗费用66000元,获得相关部门帮扶金6000余元。
(六)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黄某某丧失劳动力后,村民委员会积极帮其找到土地流转对象,协助其将土地出租给他人种植,每亩土地每年可获得400元租金。另外,其妻子曾某所在的企业了解到黄某某家庭情况后,为曾某专门调整岗位,方便曾某照顾家庭。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黄某某在摔伤身体丧失劳动力后,情绪十分低落,家庭经济生活困难,时常怨天忧人,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经过社区矫正小组的教育感化,逐渐走出阴影,心态变得乐观向上,病情复发次数也相应减少,自己愿意积极配合司法所矫正教育,用心学习法律知识,把社区矫正小组工作人员视为亲人,遇到情况变化及时报告司法所,学会了感恩身边帮助过他的人和社会,其家庭也获得了社会各方的帮助,妻子也有了一份经济收入,家庭经济生活明显好转。
【小结(或反思)】
黄某某在遭遇重大变故后,个人和家庭都出现困境,社区矫正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准确的制定了以“重拾信心,走出困境”为核心的矫正方案。一方面,通过正面引导和教育,帮其走出阴影,重塑生活信心,重新找准自己的社会位置。另一方面,通过协调社会各方依法依政策给予其积极扶持,帮其家庭走出生活困境,让黄某某及家庭切身感受到矫正小组是真心帮其排忧解难。社区服刑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帮助,需要民众的公平友爱对待,让其真心悔改,敢于战胜挫折,为平安和谐社会提供“社矫”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