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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江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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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SJKB1533892461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江苏省如皋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江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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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江某,女,1980年8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江苏省如皋市。2016年12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月6日起至2018年1月5日止。2017年1月6日,江某到如皋市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和教育。

江某母亲70多岁,在家务农;其女儿10岁,在上小学,6岁时查出患有颅内肿瘤。为给女儿治病江某已花光所有积蓄并欠20余万元债务,丈夫不堪经济压力与其离婚,不知所踪。江某既要照顾生病的女儿,还需照顾病弱的母亲,再加上交通肇事后对伤者的赔偿使其经济与精神压力巨大。

江某到司法所报道时情绪极其不稳定,态度十分消极。询问得知江某是因女儿病情恶化,将其送往医院急救途中,心情慌乱不慎开车撞到被害人。事后江某赔偿了被害人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但巨大的经济压力也几乎压垮了其原本就困难的家庭。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江某被判缓刑后,因无法正常上班,原单位有意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矫正小组向司法所反映该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到江某原单位找其领导做工作,希望能保留江某的用工关系,经过多次协调,最终打动了江某单位领导,原单位为江某保留了用工关系。

(二)落实最低保障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与民政部门沟通,解决了江某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三)开展临时救助情况

司法所通过民政部门在社区发起了向江某捐款的倡议,同时向司法局申请特困服刑人员临时救助资金。通过如皋市司法局内部募捐、临时救助及社区募捐,为江某女儿筹得善款近3万元,帮助其家庭缓解了燃眉之急。司法所还走访了江某女儿就读学校,与校领导详细说明了情况,校方十分同情江某家庭,不仅为其女儿减免了学费,还在校园内发起了“帮助同学打通生命通道”的爱心捐款活动。

(四)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在严格落实江某外出请假、手机定位等监管措施的同时,矫正小组成员以教育帮扶为重点,与其共度难关。江某女儿病情恶化,矫正小组成员利用其女儿10岁生日契机,送上玩具和衣物,鼓励其战胜病魔,也劝导江某要振作,对生活充满信心。

(五)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2017年10月江某女儿医治无效死亡,其几近崩溃,几次欲自杀都被亲戚拦下。司法所得知这一情况,立即介入,动员江某亲友陪伴其共度难关,稳定其情绪;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帮助调整心态;安排社区志愿者与江某结对,定期走访,并适时进行鼓励,重振其生活信心。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江某逐步走出了生活阴霾。从开始对法院判决不理解、不接受,对社会冷漠、埋怨,转变成对法律的敬畏,对社会的感恩。目前,其已经顺利解矫并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近期也找到新的伴侣,感情稳定、生活幸福。

【小结(或反思)】

对社区服刑人员不仅要有严格的监管,更要有人性化的关怀和帮扶。面对此类家庭贫困、性格内向、生活压力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以帮助、教育、引导为主,积极开展适应性帮扶工作,及时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其明白社区矫正的意义,重新做人,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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