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田某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 案例时间:2018-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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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NYSJKB1533109622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田某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田某某,男,1974年12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平顶山市湛河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15年8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24日止,在南阳监狱服刑,因患高血压3级很高危、冠心病陈旧性下壁心肌梗死、心功能3级、脑梗死,南阳监狱提请对其监外执行,于2017年1月1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2017年1月22日,田某某到湛河区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2016年11月份,湛河区司法局根据收到的南阳监狱的委托函后,依照“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河南省加强拟实行社区矫正前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对罪犯田某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民委员会、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2016年11月17日经湛河区司法局研究,形成了评估意见,于2016年11月17日向南阳监狱提供了评估报告。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实际,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2017年1月22日司法所接到矫正人员田某某后,到他家进行实地走访,看到家中只有一个床铺,一个简易木制沙发,询问他亲属了解到入狱前也是一人生活,生活没有保障。当天司法所工作人员就向街道主抓民政的领导汇报其实际情况,考虑到田某某独自一人生活,腿有残疾,身体有病,经济条件不好,矫正小组积极帮他书写申请办理相关资料,向民政部门递交相关手续,申请办理了低保,每月能领到现金,买些常用药品。
(二)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社区矫正人员田某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属矫正适用范围,但其家庭特殊,无儿无女,还身患重疾,没有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鉴于其生活困难,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捐助,但仍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从入矫开始司法所帮他申请了临时救助三次计900元,为他申请发放爱心卡一张,可以到爱心超市领取物品价值千元,因此上报司法局把矫正人员田某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并联系民政部门,协调主管单位,通过入户调查,终于在历时三个月后,为田某成功申请“A类低保”用户,双节期间局领导也非常重视贫困矫正人员的生活,到矫正人员田某某家中慰问,并送去米、面、油生活用品。
(三)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其特殊情况,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的矫正方案并开展工作,宽严并济,使田某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者对他的关怀和帮助。
矫正小组通过耐心的思想谈话、真心的关怀、疏导,及时了解他的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因他行动不便,取消田某某参加劳动,头痛、心慌、记不住、不能坐时间长,学习靠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讲给他听,引导其健康向上的生活。同时增强其法治观念,帮助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他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社区矫正不等于无罪,要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行为,真正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四)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情况
通过社会组织、临时救助等多种渠道,适当对其家庭进行经济帮助,在经济救助的同时考虑到其身体不便、腿部残疾,引导其自食其力的生活,不要日常大小事情都向政府伸手,培养其懂得感恩,回报社会。
(五)根据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司法所邀请了辖区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干部学校李广军老师对其开展谈话和心理矫治,保证矫正质量,扭转其错位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克服其破罐破摔,自暴自弃等不良心理。扭转其对村干部不满,对相关部门不满的不良情绪。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帮扶,田某某与刚入矫时相比思想较稳定、情绪上较乐观,服从监督管理,因脑梗、心梗病,有时急躁常发生还需引导,有时报到时间还要提醒。目前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较信任,能主动推心置腹地与工作人员交流沟通,配合工作。他生活上能自理但有惰性,监护人田某某侄子对司法所的矫正工作也非常配合,能做到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保证在监外执行期间不再上访告状,做一个守法公民。
【小结(或反思)】
这名社区服刑人员田某某入矫时是成年人,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但心、脑有疾病,敏感、易冲动,具有较强的逆反心理。同时受家庭条件、文化素质、生活环境、个人阅历等因素的限制,分辨是非的能力相对较差,工作人员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对其进行适应性帮扶,在与其沟通交流中,特别注意细节,尊重其情感,对他的进步和优点及时肯定和表扬。在矫正和教育之外,不忘帮助他树立信心,乐观处世。适当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帮扶和关怀,有助于稳定其思想,化解其叛逆心理,使之顺利度过矫正期,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