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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服刑人员韦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 案例时间:2018-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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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LJSJKB1531447220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韦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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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韦某,男,1965年3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黑龙江省林甸县。2016年5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林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判刑后在黑龙江省华山监狱服刑。韦某在监狱服刑一年后,被司法鉴定机构诊断为鼻咽癌,后经华山监狱批准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2017年6月27日起至2018年10月1日止。2017年6月29日,韦某到林甸县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服刑期间日常管理。 

韦某与其妻子共育有两女,其妻子体弱多病。韦某全家以养奶牛及务农为生,家庭经济收入主要靠韦某。自韦某判刑后,妻子因身体原因,土地转包给本村村民耕种,奶牛也全部卖掉。妻子和自己的医疗费用以及孩子的上学费用,巨大的经济压力使韦某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暴躁,思想偏激,很少与外人交流。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韦某因患鼻咽癌,处于治疗期间,身体虚弱,暂不适宜开展职业培训,但司法所决定,只要韦某有需求,一定会为其找到适合的培训地方。

(二)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鉴于韦某的家庭和身体状况,司法所多方联系,后与某种羊场取得的联系,得到了种羊场老板的理解与支持,表示待韦某身体恢复健康后,可对其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从而改变其生活环境。

(三)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韦某入矫后,对社区矫正存在一定的不理解,有对抗抵触情绪。认为现在自己已经是癌症病人了,司法所根本没必要对自己要求的那么严格。因此,韦某始终不愿意配合司法所的工作,对司法所要求的按时电话汇报思想动态、生活状态及身体状况,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等活动,经常以身体不舒服或者忘记为理由,搪塞司法所工作人员,躲避司法所对其进行矫正管理。面对韦某的种种不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并没有气馁,韦某不按时电话汇报,工作人员就主动上门去走访,同他像朋友一样真诚谈心,了解他的生活状况。经了解,韦某的压力不仅来自于生活,更来自于思想压力,自韦某判刑后家里生活的重担全都落在了妻子刘某一个人的肩上,韦某生病治疗花去了家里全部积蓄,还要供一个学生上学,他一个大男人,成了家里的累赘,感觉不到生活的温暖,想一死了之。为让韦某能够安心接受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积极做通违某的思想工作,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当地民政部门,为韦某申请了低保,保证了韦某每个月都会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减轻了生活压力。

(四)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韦某的实际情况得到了司法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查找相关政策司法局帮助韦某申请了大病救助金4000元,帮助解决了暂时的困境。同时,司法所还为韦某申请了临时性救济款300元。通过提供一系列的帮扶行为,深深感动了韦某,他向司法所工作表达了自己的决心,一定好好改造,好好学习,不再给司法所添麻烦,用自己的行动回报恩人,回报社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韦某身体的特殊情况,司法所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从思想上、生活上、心理上全方位为其量身制定了矫正方案。在韦某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但要求其每月必须参加不少于8小时的教育学习,以尽快提高道德素养与法律意识,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矫正小组人员每月定期对韦某进行走访,不仅关心他的日常生活、身体健康状况,同时及时与其监护人进行沟通交流,取得了其亲属的支持与配合,使韦某在社区服刑过程中既感受到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也体会到了矫正小组工作人员对他的关怀与帮助。

(六)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充分发挥贴近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工作、生活的优势,及时掌握韦某的思想动向和行为表现,积极协助司法所做好韦某的困难帮扶、走访等日常工作。种羊场的老板通过看望韦某,送去慰问品及嘱托,希望他积极改造,遵纪守法,待其病情好转,针对其身体情况,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及相关职位安排。

(七)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关心,加强对特殊人群的人文关怀,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平安、愉快、祥和的春节。春节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专门看望了韦某,为其送去米面等慰问品。此外,在韦某住院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到哈尔滨肿瘤医院看望,并解囊相助,为其家庭捐助资金。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从刚开始的不愿意配合,到现在积极主动与司法所进行联系;从刚开始的怯弱与自我封闭,到现在凡事都想与司法所沟通交流;从刚开始的被生活压力所困,到现在积极乐观生活,韦某的这些变化都得益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通过采取宽严相济的管理帮扶措施,韦某的思想转变和再社会化工作成效显著。现在韦某已经顺利融入社会,心态端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也有正确的认识,积极配合和服从司法所的监管,遵纪守法,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公益劳动,生活乐观向上。连韦某的邻居都说“韦某从刚出狱回来到现在,像变了个人, 越来越有干劲,越来越有精神头了,整天脸上挂着笑容”。

【小结(或反思)】

韦某由于鼻咽癌保外就医,让本就生活拮据的家庭又背负重债,导致韦某心理压力很大,对生活失去信心,对司法所的监管也产生了抵触情绪。通过司法所耐心细致的帮教和一系列真诚的帮扶使其充分感觉到社会的温暖,使其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家庭、他人、社会造成的危害,自己要知罪悔过,感谢党的好政策,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服刑机会,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实实在在的社会帮扶,不仅挽救了一个人,也挽救了这个人所在的家庭,使社会多了一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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