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白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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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白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白某,男,1984年8月出生,户籍地为河北省保定市,居住地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2017年5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五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6月4日起至2018年6月3日止。2017年6月5日,白某到五台县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针对其实际需要,依法依政策对其开展帮扶
白某的父亲居住在太原市,因公致残后,其母在家常年照看其父亲,本人在某乡与70多岁的奶奶共同生活。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白某后,鉴于其文化水平较低,脾气不好,又因与同村人打架构成故意伤害罪,于是司法所积极与本人及家属沟通,让白某在家照顾年事已高的奶奶,家属每月出资,保证其和奶奶有正常的生活来源,防止其闲散在社会上,重新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对其开展就业指导帮助
白某曾在本村养过鸡,因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及技能,造成种鸡死亡比较严重,司法所会同乡畜牧中心向他提供技术指导,并提供种鸡500余只,为本人创业提供了有力帮助。
(三)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
由于其生活困难,经过积极努力,司法所帮他申请了救助金1000元。
(四)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
针对白某的特殊情况,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主任及其家属组成。矫正小组制定了以教育、帮扶、感化为主的矫正方案并开展工作,使白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者对他的关怀和帮助。
矫正小组通过耐心的思想谈话、真心的关怀疏导,及时了解他的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引导其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同时增强其法制观念,帮助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他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真正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五)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
通过社会组织救助等多种渠道,适当对其家庭进行经济帮助,在经济救助的同时考虑到其文化水平低、敏感的性格,注意维护其自尊,引导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培养其懂得感恩,回报社会。
(六)根据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其他帮扶
邀请了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社会工作者对其开展谈话和心理矫治,扭转其错位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克服其破罐破摔,自暴自弃等不良心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帮扶,白某目前心理稳定、乐观向上,服从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非常信任,能主动推心置腹地与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十分配合工作。现已自主创业,生活积极有规律,其家属对司法所的矫正工作也非常配合。
【小结(或反思)】
在本案中,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比较敏感、易冲动、法律意识淡薄。经过工作人员积极对其进行适应性帮扶,在与其沟通交流中,尊重其情感,加强人文关怀,帮助他树立信心,鼓励帮助其积极创业,并给予有力的帮扶关怀,稳定了他的思想,化解其不良的心理,解决了困难和问题,使之积极接受社区矫正,顺利度过矫正期,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