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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李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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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SJKB1530243175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李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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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李某,男,1986年7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连云港市海州区。2016年5月,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海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6月7日起至2019年6月6日止。2016年6月15日,李某到海州区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教育。

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本科毕业后在软件公司工作,目前和妻子、孩子一起居住。李某母亲患胰腺癌晚期,岳母患脑溢血,姐姐患乳腺癌,其自身视网膜修复术后又因意外再次造成视神经损伤,目前右眼基本失明。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针对性矫正教育情况

在矫正过程中,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很好地认罪悔罪,且对矫正期间的管理规定不理解,认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故意为难他。为此,司法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其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同时因势利导,根据李某情况不断调整矫正措施,确保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临时困难救助情况

在了解到李某家中重病患者较多、生活负担较重的情况下,司法所积极对其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对于李某生活困难的情况,司法所发起了“温暖他人,美丽自己”的捐款倡议,募集善款3658元,为李某暂时缓解燃眉之急。通过日常走访,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了解到,李某儿子现年5岁,因家庭困难,幼儿园学费没有着落,已拖欠学费两个多月。李某觉得自己身为一个男人连孩子的学费都交不起,很沮丧也不好意思寻求亲戚朋友帮助。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李某的情况向区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并主动到幼儿园进行走访沟通。幼儿园园长同情李某并减免了大部分学费。

(三)对李某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李某文化水平较高,此前曾就职于某软件公司,一直有创业的想法。由于李某目前的收入无力支付庞大的开支,没有创业资金,所以李某决定把房子卖掉,一部分用于支付高昂的医药费,另一部分用于自己创业。在了解到李某有创业的想法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觉得这是能够帮助李某走出困境的好办法。通过售楼中介,为李某联系到多位买家,并确保李某在第一时间拿到售房款。又主动与工商等部门联系,帮助李某办理企业注册手续、申请企业贷款。在多方努力下,目前李某的工作室已正常开展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四)矫正小组参与帮扶

司法所在李某入矫时就建立了由司法所所长、专职社工、社区主任、社区民警、志愿者、李某家属组成的矫正小组,协助司法所了解李某情况,引导其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志愿者还不定期到其家中,帮忙打扫卫生、照顾孩子,体现人文关怀。司法所也督促李某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回馈社会,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李某开展谈话和心理矫治,引导其进行人生规划,树立生活信心,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挫折。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一系列帮扶措施,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能够积极配合和服从司法所监督管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按时参加教育,生活乐观向上。李某开设的工作室每月能有固定收入,既能照顾好家庭,又能缓解经济压力,李某的社区矫正步入正常轨道。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司法所一方面能够按照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开展针对性矫正教育。另一方面司法所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状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人文关怀,引导和鼓励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动员社会力量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让他们感觉到社会的温暖,最终回归社会,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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