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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刘某依法依政策开展适应性帮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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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SJKB1530242824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刘某依法依政策开展适应性帮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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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刘某,男,1994年6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2014年4月,因犯抢劫罪被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7年5月26日,刘某到玄武区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其日常管理教育。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刘某犯罪前为职校在读生,经常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其父母均为退休人员,其父对其管教较为严厉,动辄打骂,刘某逆反心理较重,难以管束。入矫后,刘某退学,其父对其管教更加严厉,刘某认为自己已受到法律严惩,还要在家中被管束限制自由,已没有前途,对矫正教育也心不在焉。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走访谈话了解其思想和生活现状后,认为如果不及时对刘某进行引导,其还有再犯罪的风险。为此,司法所一方面加强对其心理疏导,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同时加强与其父亲的沟通,建议适当改变过于严厉的管教方式,给刘某一定空间和自由;另一方面针对刘某无业的情况,拟定以就业帮扶为突破口促其教育转化的方案。

(二)对其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为帮扶刘某,司法所积极与辖区内的商家联系,最终一家名牌奶茶连锁店同意录用刘某。该店坐落于南京市最繁华最核心的某商业区,工作要求严格,不仅可解决刘某的工作问题,对其也是一种能力的锻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企业工作人员通过与刘某倾心交谈,鼓励其树立信心,勤劳致富,回报社会,刘某打开心结,愿意在新岗位重塑新生。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刘某在认真遵守各项矫正制度的同时,在工作岗位上踏实工作,很快得到企业的肯定,之后被提拔为店长。刘某对司法所及企业十分感激,主动服从监督管理,心理稳定、乐观向上、工作努力,父子关系亦得到改善。

【小结(或反思)】

对社区服刑人员不仅要有严格的监管,更要有人性化的关怀和帮扶。要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生活变化,通过耐心细致的谈话、真心真切的关怀疏导,及时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其明白社区矫正的意义,重新做人,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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