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班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 案例时间: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QHSJKB1529547569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班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班某,男,1979年12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果洛州甘德县。2017年7月,因信用卡诈骗罪被甘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7月4日起至2019年7月3日止。2017年7月5日,班某到甘德县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2018年2月28日,班某在乡卫生院看病时被查出患有肺结核,此后班某在县人民医院、州人民医院等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多次就诊。2018年5月3日,班某病情复发,致使出现家中经济实力无力承担的事情。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针对其实际需要,依法依政策对其开展职业培训
司法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班某后,鉴于他的身体情况,通过谈话了解其自主创业的意识不强,于是司法局积极与劳动就业部门沟通联系,对其开展职业就业培训,促使他学习就业劳动技能,为他顺利就业创造有利条件,防止其重新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对其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鉴于其在矫正过程中还未丧失劳动能力,因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及技能,在就业领域和薪资待遇上具有一定局限性,若长期无业容易造成其重新犯罪的现状。司法局会同劳动就业部门向他提供就业信息,并指导就业。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实际,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考虑到班某因病使生活陷入困境,经济条件不好,司法局工作人员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帮他办理了低保。
(四)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鉴于其生活困难,司法局为他帮扶救助了500元现金。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其特殊情况,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以教育、关怀、帮助为主的矫正方案并开展工作,宽严并济,使班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者对他的关怀和帮助。
矫正小组通过耐心的思想谈话、真心的关怀疏导,及时了解他的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局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引导其健康向上的生活。同时增强其法制观念,帮助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他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社区矫正不等于无罪,要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真正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情况
通过民政、总工会等救助组织,适当对其家庭进行经济帮助,在经济救助的同时考到其身患疾病、性格内向,注意维护其自尊,引导其多与他人沟通交流,培养其良好的性格,从而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七)根据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邀请了在社会地位较高,具有多年从事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对其开展淡心和谈话教育,扭转其错位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克服其破罐破摔,自暴白弃等不良心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帮扶,班某目前身体恢复健康、心理稳定,服从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非常信任,能主动推心置腹地与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十分配合工作。
他自己也参加临时性工作,生活积极有规律,监护人对司法局的矫正工作也非常配合。
【小结(或反思)】
这名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身患疾病、生活困难,性格孤僻、内向,有一定的反社会倾向。同时由于儿时经历、家庭条件、社会上的种种原因,导致其守法意识淡薄、抵制诱惑的能力相对较差,工作人员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对其进行适应性帮扶,在与其沟通交流中,特别注意细节,尊重其情感,引导多与他人沟通交流,在矫正和教育之外,不忘帮助他树立信心,乐观处世。适当给予身患疾病、生活条件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帮扶和关怀,有助于稳定其思想,化解其反社会心理,使之顺利度过矫正期,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