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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服刑人员姜某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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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LSJKB1528896759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姜某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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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姜某,男,1954年12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吉林省安图县。2016年9月,因犯盗伐林木罪被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0月8日起至2017年10月7日止。2016年10月14日,姜某到安图县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姜某的大儿子姜甲(化名)也是一位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2012年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2016年5月20日,姜甲被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6年5月20起至2017年7月19日止。2012年姜某的二儿子姜乙(化名)因患肝癌去世,留下三个幼小的孩子。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实际,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姜某入矫伊始就患有非常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疾病,入矫报到时需要家人搀扶才能走路。入矫后,姜某病情进一步恶化,在家卧床不起,还要与老伴抚养其二儿子姜乙留下的三个孩子。大儿子姜甲虽然同在一个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但在镇里生活,与父亲关系不好,为了供孩子上高中,平时忙于打工,无暇回村照料父母。入户走访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明显感觉到姜某与老伴的生存状况十分堪忧。考虑到姜某的生活条件十分不好,还要供三个孩子上学,司法所积极联系民政部门,为姜某办理了低保,为其解决了生活上的燃眉之急。

(二)成立矫正小组,合力开展矫正帮扶情况                                                                           

针对姜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成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村委会主任、其老伴及邻居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制定了教育、感化、帮扶为主的矫正方案并开展工作。矫正小组成员定期与姜某进行谈话,通过唠家常,心贴心地交流,化解其思想上的焦虑,切实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珍惜改过自新的社区矫正机会。同时帮助其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他认识到生活的困顿不是触犯法律的借口,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家庭、社会、国家造成的危害,使其从内心深处做到知罪悔过。入矫初期姜某产生了一定的悲观厌世心理,司法所工作人员运用掌握的心理学知识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引导,姜某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对身体康复也有了信心。

(三)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矫正小组成员中的邻居主动帮助姜某收拾院落,喂鸡喂鸭,春耕农忙时主动帮助姜某承担农活,力所能及地帮助姜某解决生活上的难题,使姜某与老伴感激矫正小组成员的帮助,愿意接受矫正小组成员的教育及思想开导。                                                          

(四)结合脱贫政策,开展精准扶贫政策性帮扶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与姜某所在村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进行沟通协调,将姜某纳入到精准扶贫序列中,帮助其充分享受精准扶贫政策。在经济上,姜某作为重点贫困户,享受村集体产业的分红,从硬性上增加收入;在教育上,姜某的三个小孙子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除去学校免除的学杂费,还享受交通、餐饮补助、助学金等待遇;在医疗上,第一书记专门组织省医院专家进行入户送药问诊活动,通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姜某的病情有一定好转。

(五)用亲情感化,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生活情况    

姜某的儿子姜甲现在是姜某唯一的儿子,在姜甲入狱后姜某对姜甲极度失望,父子关系降到冰点。姜甲出狱后由于愧疚,常年在镇里打工,与家虽然近在咫尺,但是很少回家,一方面是因为工作忙,另一方面也是愧对父亲。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对姜甲进行教育矫正过程中了解这一情况后,教育引导姜甲:“你父亲现在就你一个儿子了,你是他的精神支柱,虽然老人不说,但是能看出来对你很依赖。不管老人什么态度,你都应该尽一个儿子的责任,这也是自我反省、自我悔过的表现。”经过教育引导,姜甲想通了,对家庭的责任感增强了,经常从镇上回到村里,帮助父母干农活、做家务,陪伴姜某说说话,帮助父亲抚养三个侄子,凝结在父子中的坚冰慢慢融化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姜某心理稳定,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一看到司法所工作人员就拉着手说个不停。姜某家里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家里养起了牛,姜某的老伴帮人做些手工活贴补家用,加上低保的收入,基本上生活有了保障。令人可喜的是姜某的三个孙子学习都不错,在班上名列前茅。姜甲也经常回来看望父母,一家人其乐融融。姜某经常说:“要感谢政府,要感谢司法所的同志想尽办法帮助我和家人,我一定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好好接受社区矫正。” 2017年10月7日,姜某顺利解除矫正,回归社会。

【小结(或反思)】

本案例父子二人都是社区服刑人员,姜某与姜甲的生活较为贫困,他们在贫困中选择了铤而走险,因此在教育帮扶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注意了扶志与扶贫,既要让他们富起来,更要让他们站起来。借助当下的精准扶贫政策,姜某所在村扶贫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无论是第一书记还是村干部都做了大量工作,司法所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帮助姜某一家,让姜某一家有了希望。同时以亲情感化,以真情打动,修复支离破碎的家庭关系,使父子两名社区服刑人员都逐渐恢复了健康心理,重建了正常的社会关系,生活逐步驶入正规,在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下悔过自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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