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对社区服刑人员陈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案例
- 案例时间:2018-10-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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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LJSJKB1528616935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对社区服刑人员陈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陈某,男,1983年3月出生,户籍地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居住地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2015年1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1月26日起至2017年1月25日止。2015年1月28日,陈某到碾子山区司法局报到,由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
陈某犯罪前在上海某手机专卖场批发各种手机配件,经营状况一般,基本能够维持生活。在陈某犯罪后不久,双方老人由于受到严重打击,相继住进医院,其岳母在住院期间检查出肝癌晚期,两家的住院治疗费用以及花销落在了陈某夫妻身上,陈某妻子无奈将上海手机店赔钱出兑,将家中全部积蓄用来给双方老人治病,由于高昂的医疗费,所有积蓄在几个月内全部用光,妻子因此经常与陈某吵架,并在2015年6月抛下他和5岁的女儿而去。从此,陈某每天除了要照顾生病的岳母,还得照看年幼的孩子,但因陈某没有工作也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其岳母不满其现状也不忍心拖累他,遂将其赶出家门,从此陈某一人带着年幼的女儿生活。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针对其实际需要,依法依政策对其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在接收到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当时他眼睛里不自觉的透漏出不自信、怀疑和敌视的目光,在谈话中,陈某表情冷漠,说话较少。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与陈某交心谈心,为其进行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倾听其心声,全面了解他的心里状况,让他的情绪得到宣泄,缓解释放心理压力。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谈话,了解到陈某文化程度不高,除了对手机相关知识比较了解之外,没有一技之长,但鉴于其年龄不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与劳动就业部门沟通联系,对其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帮助他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为其顺利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二)对其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陈某因文化程度不高在从业领域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针对陈某的实际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矫正小组成员积极联系,帮助他联系工作。在多方的努力下,帮助陈某找到了稳定的工作,陈某有了经济来源后,极大的缓解了生活上的压力。后期通过与其谈话了解到,陈某想自己开个店铺,不但自食其力,也能为家里减轻生活负担,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矫正小组人员对他的想法给予支持,但前期由于没有任何创业经费,所以鼓励他以摆摊位经营开始,等攒够钱再自己开店铺,不到半年时间,陈某通过自己的努力,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店铺,而且诚信经营,在当地口碑良好,每天客流不断,收益可观。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实际,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考虑到陈某目前带着女儿一起生活,而且家里老人多病,同样也需要照顾,但是由于其存在严重的自卑心理,没有工作,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生活非常困难,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询问办理低保的程序和所需材料,积极帮他办理低保,但由于陈某户籍地不在碾子山区,按照相关规定不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司法所工作人员向陈某说某了情况,并告之司法局及司法所会竭尽全力帮助他。
(四)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鉴于陈某目前没有工作,没有任何生活来源,低保又无法落实到位,在生活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还要照顾年幼的女儿,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通过捐款为其筹集了2000元人民币以及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保障陈某和家人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陈某的这种特殊情况,组织成立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居委会干部、其家庭成员组成的专门矫正小组,针对陈某的特殊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教育,并且制定了以教育、感化、挽救以及保护个人隐私为主的矫正方案并开展工作,使其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既能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能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他的关怀和帮助。
社区矫正小组通过与其耐心的思想沟通、真心的关怀疏导,及时的了解到他的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其克服在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引导其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同时,为提高其法制观念,帮助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让他知道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让其懂得社区矫正不等于无罪,只有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才能真正的知罪悔过,要珍惜这种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六)根据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碾子山区司法局指派本局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对其开展谈心和心理矫正,保证矫正质量,帮助其树立起符合社会主流方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起乐观向上的心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工作人员的帮助、教育和心里疏导,陈某的精神状态有了很大改观、不仅能够按时签到,而且主动要求司法所为其安排公益劳动,定期来所里学习,定期写思想汇报,定期电话汇报,整个人改观很多,不但精神状况有所改变,整个人处在一种积极向上的状态之中,对此工作人员都感到非常欣慰。
【小结(或反思)】
社区矫正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各异,要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生活及工作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的原则,尽可能为社区服刑人员排忧解难;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调动社区服刑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适应社会,自谋出路的能力。要尊重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格,平等对待。社区服刑人员心里大多较敏感、有自卑、自闭心里、行为偏激等,平等对待易于使社区服刑人员放松心里戒备,才能更好的进行沟通。
从工作掌握的实际情况来看,社区服刑人员往往也是心理问题的高发人群,通过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让他们认识到犯罪的根源,认识到犯罪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让社区服刑人员了解到他们虽然犯了罪但社会并没有因此抛弃他,前途也不是一片黑暗,周围的人都会关心、帮助他。通过心理矫治矫正其错误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找准自己的社会位置,让他们彻底告别过去的不良生活,重树信心,重塑其健全的人格,有效地预防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