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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北安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金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案例

  • 案例时间:2018-10-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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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LJSJKB1528616856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黑龙江省北安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金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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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金某,女,1979年11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黑龙江省北安市。2013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6年4月5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假释,假释期限自2016年4月5日起至2018年9月3日止。2016年4月15日,金某到北安市司法局报到,由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金某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后成家,丈夫游手好闲,家庭生活贫困。其与丈夫感情不和,育有两个子女,子女与其公婆共同生活。金某的父母年事已高,没有劳动能力,与其弟弟共同生活。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针对其实际需要,依法依政策对其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金某后,了解到她以前在南方打工时大多是在电子厂从事流水线工作,没有什么技术。为提高金某的生存能力,解决其就业、生活困难,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与妇联、劳动就业等部门沟通协调,为其介绍各种职业技术培训班,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她最后选择了妇联举办的面点培训班。金某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通过认真学习,她掌握了面点制作的技能,为顺利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对其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金某因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及技能,在从业领域和薪资待遇上具有一定局限性,若长期无业容易造成其重新违法犯罪。司法所及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及时对她开展了就业指导。同时,要求金某要面对现实,从新认识自己、规划自己,树立良好的心态、重塑信心,尽早融入社会;要热爱家人和生活;要学习了解市场岗位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在金某参加完面点培训班后,司法所根据她的技术专长,协调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为其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最后为其在某饭店寻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金某非常高兴。目前,其能够正视自身现状,以积极的心态融入家庭和社会,并对以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实际,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金某由于刚从监狱出来,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其父母经济条件也不好,于是司法所积极联系民政部门,帮助她办理了低保。

(四)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金某刚被假释的时候,家中一贫如洗,在其父母帮助下仅够维持暂时生活。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所第一时间联系民政部门,开启绿色通道,开展联合救助,经过民政助理实地走访,履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审核手续后,民政部门在最短时间内下拔了1000元的临时救助金,解决了金某的燃眉之急。这种严管厚爱的矫正方式,既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困难,也有效提升了教育矫正质量,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金某到司法所报到后,司法所立即成立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任组长、村妇女主任、其家庭成员等人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按照挽救人、教育人、改造人的原则,制定了以教育、感化、挽救、帮扶为主的矫正方案。首先,帮助其强化法制意识、公德意识。矫正小组通过耐心的思想谈话、真心的关怀疏导,加强政策、法律教育,帮助其增强法制观念,使其深刻认识所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积极认罪服法。其次,从生活上关心,帮助其鼓起回归社会的勇气。矫正小组成员通过了解金某的生活和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其以积极向上的心态生活,使金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者对她的关怀和帮助。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金某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并将其纳入本地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在金某工作后,单位领导经常找金某谈心,鼓励她努力工作,并通过工作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同时要求其他员工要热心帮助金某渡过难关,让金某体会到社会的温暖、“家庭”的关爱,使其早日回归社会。

(七)根据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司法所在加强社区服刑人员金某日常管理和法制教育的同时,也将心理健康教育矫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邀请心理医生对其开展心理矫治和心理咨询,通过一个个生动、真实的故事,向金某讲解心理健康的概念、标准,以及如何培养健康情绪等内容。通过心理治疗和心理教育,使金某逐渐改变其错位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克服自卑等不良心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司法所和社会力量的帮扶,目前,在工作中金某认真努力,决心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明天的美好幸福生活。在思想认识上,金某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认识到凡事要三思而行,切不可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导致悔恨终身,一定会牢记过去沉痛教训,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有用的好公民。

【小结(或反思)】

长期的狱中生活使本来就内向的金某越发趋于沉闷。接受社区矫正后,自认低人一等的金某羞于与亲朋好友交流谈心,自卑感与日俱增。面对这种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给予关心和引导,通过沟通与交流,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逐渐改变其思想和心理状态。在生活上,通过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性救济金,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并积极引导其就业,从而使其安心服刑,顺利接受矫正,并能够重新认识自我,改造自我,吸取教训,走好以后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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