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社区矫正工作

对社区服刑人员翁某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 案例时间: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FJSJKB1527213358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翁某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分享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翁某某,男,1985年10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福建省浦城县。2017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浦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8月8日起至2018年2月7日止,2017年8月14日,翁某某到浦城县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接收社区服刑人员翁某某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通过入矫谈话,走访翁某某的家庭、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翁某某小学毕业,已婚,育有一子,性格内向,父母均住在乡下务农,其妻子在福建省浦城县开食杂店,由于文化程度比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家庭经济困难,当初才会走上犯罪道路,现在感到后悔莫及。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在入矫初期,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时,发现翁某某总是眉头紧锁、少言寡语,经过耐心询问才知他因一时找不到合适工作,孩子又要读书,母亲常年生病,家庭经济困难,感到很焦虑,心情压抑。了解到此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对他进行开导:“你还年轻,工作可以慢慢找,总会找到的”,鼓励他放下包袱,同时,司法所立即与乡劳保部门进行了沟通,向乡劳保部门详细反馈了翁某某的情况,翁某某所在村的村支书(矫正小组成员)也多次联系县乡劳动部门,积极主动帮助他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

2018年9月20日,翁某某参加了劳动保障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学习了就业方面知识,培训结束后,翁某某表示,他会积极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为顺利找到工作赚钱养家创造有利条件。

(二)对其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浦城县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多方联系最终帮助翁某某找到了一份冷库开车送货的工作,翁某某的工作确定后,针对翁某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上门找冷库老板沟通翁某某工作的相关事宜,希望冷库老板能够为翁某某保留两个月的工作岗位以便翁某某能够安心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为确保翁某某能够尽快取得驾驶证,针对翁某某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翁某某联系驾校,指导翁某某学习驾考的相关文化知识,并依据规定为其办理请假手续外出参加机动车驾驶资格考试,最终翁某某用一个半月的时间顺利通过了驾考,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当日,翁某某第一时间将取得驾驶证的喜讯电话告知司法所。翁某某再次到司法所参加集中教育时,不再眉头紧锁,而是积极乐观,信心十足。为防止翁某某在日后工作中违反交规,司法所工作人员专门对其开展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个别教育。翁某某入职后,冷库老板针对翁某某的工作岗位并结合其本人实际,对其开展冷库取货,送货流程等职业培训情况。在顺利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找到工作后,翁某某真正感受到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用心良苦,在以后的社区矫正期间,翁某某不仅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开始积极配合司法所教育监管,还积极带动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监管规定。

(三)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翁某某的特殊情况,矫正小组利用每个月的集中学习和走访时间,与翁某进行谈心谈话,与其家属进行沟通,促进其与家人间的沟通交流,增进家庭感情。翁某家庭监护人和所在村的村支书(矫正小组成员)也及时向司法所反馈翁某某日常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以便司法所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管理、教育和帮扶,能够及时帮助他解决生活、思想、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其进行人生规划,树立生活信心,迎难而上,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挫折。矫正小组成员翁某的村支书,在翁某某未找到工作时,为帮助其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村支书通过自已的人脉关系四处联系留意招骋信息。通过宽严并举的管理帮扶政策,既让翁某认识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认真接受管理和教育,重新开始新的人生,彻底改正以往的错误,认真遵纪守法,积极主动的面对生活。

(四)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司法所协理员、村组干部不定期到翁某某家进行走访,了解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帮助其解决生活上碰到的一些小麻烦,及时疏导心理上存在的困惑,让翁某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渐入正轨。与此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督促翁某某平时多和与村里群众和左邻右舍进行交流,学会感恩,在自己获得帮助的同时,积极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助他人,回馈社会。

(五)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针对翁某某性格内向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对翁某进行心理疏导,防止因为生活经济压力大而产生心理问题,影响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社区矫正机构依法依政策通过一系列的社会适应性帮扶,翁某某从一开始的眉头紧锁到后来的积极乐观,翁某某在思想认识上有提高,社区服刑期间能积极配合和服从司法所的监管,认真遵守各项社区矫正规定,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公益劳动,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社会活动情况,生活乐观向上,还积极带动辖区内其他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监管规定、配合司法所的监管工作。对社区的关怀心存感激,翁某某觉得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给予他很多尊重、关心、帮扶,心存感激,还经常把自己现在的处境与执行监禁刑做对比,感受自由的可贵,个人言行有变化。翁某某找到工作后,其本人心情开朗了,脸上也常带笑容,他表示,以后将以更加积极乐观的心态迎接未来的考验,认真工作,一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对家庭亲人负责的人。司法所走访其家庭时其家人也多方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翁某某的关心和帮扶。目前翁某某已顺利解除社区矫正,生活稳定、家庭和睦。

【小结(或反思)】

本案例中翁某某受教育程度较低,性格偏内向,家庭经济困难,法律观念淡薄,从而触犯了法律法规,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一方面要按照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社区服刑人员的个性特点和实际情况,社区矫正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的特殊情况积极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做好社区服刑人员中特殊困难对象的帮扶工作,积极协调解决他们在生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此外,社区矫正机构还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帮扶工作,特别是与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进行工作的沟通对接,并根据各个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情况积极为其落实了低保、指导就业、属于贫困户的重点落实扶贫帮扶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扶,以就业指导为依托,从强化帮扶入手,鼓励社区矫正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安置,用生活上的关心促进思想上的转变,为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提供帮助、创造条件,降低重新犯罪率。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