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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拉孜县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加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 案例时间:2018-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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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JKB1523414293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拉孜县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加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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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加某,男,1996年7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拉孜县 。2017年8月14日,因犯盗窃罪被拉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8月25日起至2021年8月24日止。2017年8月25日,加某到县司法局报到。县司法局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服刑人员加某所在辖区对其个人及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调查。社区服刑人员加某家中除母亲外还有2个正在上学的妹妹,因此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生活比较困难。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加某自入矫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除定期对其进行法治教育之外,针对其文化水平和家庭经济情况,开展专门的文化知识教育,同时协调县人社局为其争取了汽车驾驶培训,使其拥有一技之长,能够改善家庭经济状况,顺利回归社会。

(二)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经常走访、交心谈心,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加某实际困难后,经请示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协调把加某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安排了生态岗位,解决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同时,县司法局加强对加某的谈话教育,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依靠自己的双手开始新生活。

(三)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为积极落实帮扶政策,促使社区服刑人员更好融入社会,拉孜县司法局结合社区服刑人员加某的实际困难,多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加某带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以解决加某的燃眉之急,使他安心接受社区矫正,积极自谋职业,融入社会大家庭。

(四)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加某住房条件差的实际情况拉孜县司法局协调对口援藏部门、锡钦乡人民政府,为其争取了10万元投资资金,落实了安居工程,解决了住房条件差的问题。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一系列的帮扶救助措施,加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能积极配合和服从拉孜县司法局的监管,认真遵守各项监管纪律,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生活乐观向上。在县司法局的协调下,目前加某每年都能拿到生态岗位补助6000元,既能照顾好家庭,又缓解了经济压力,生活稳定、家庭和睦,为其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促进了其顺利回归。

【小结(或反思)】

在落实日常各项监管教育措施的基础上,突出人性化帮扶救助。拉孜县司法局通过上门走访,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并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解决生活、生产、就业等方面的困难与问题,把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救助措施作为教育矫正的抓手,消除社区服刑人员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安心接受矫正,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自我,重塑人生的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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