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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服刑人员吴某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 案例时间:2018-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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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TJSJKB1523180686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吴某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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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吴某某,男,1987年01月22日出生,户籍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居住地为天津市宝坻区。2016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缓刑考验期从2016年11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

2016年11月21日,吴某某到宝坻区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2017年5月4日,吴某某亲属来到司法所告知工作人员,吴某某在打工时被砸伤,急需进行手术,至少三个月内不能来所里进行报告,焦急询问解决办法。司法所工作人员询问了基本情况后,先安抚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告知其不要着急,司法所会积极采取应对的办法,同时嘱咐吴某某的家属,一定要与司法所保持密切联系。

(一)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定期对吴某某进行法律教育。针对吴某某的情况,主要向他宣讲刑法、劳动保障法等法律,以便让其对自己的罪行进行深入反思,促进其思想上的改造。因吴某某是在工作时受伤,学习劳动保障法有利于帮助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吴某某在工厂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但工厂以未签订合同为由拒绝赔付其医疗费等费用。一筹莫展之时,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他解读了《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条文,并给他提供参考建议:一是根据受伤情况找有关部门进行伤残鉴定;二是搜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劳动者身份;三是寻求工厂所在辖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早日获得赔偿。

(二)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2017年5月20日,吴某某出院后向司法所反映,由于要向工厂索要赔偿金,不能回居住地居住,租住在宝坻区城区内的一间平房内。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具体住址以及目前吴某某身体的具体情况,并及时安排对其所居住的地方进行走访。经了解其手术后腿部不能进行长距离、长时间的颠簸,需要卧床静养,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情况反馈给区矫正中心,并通过与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协商沟通后,同意其暂时在其所租住的平房养伤,并要求其在养伤期间严格遵守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将不定期对其走访探望,了解情况。

在随后的走访中,司法所了解到吴某某已向原所在工厂提出索要赔偿金的请求,但由于其母亲常年卧病在床,需要家人照顾,再加上家境贫穷,无能力再支付房租、日常花销等费用,吴某某希望能够回到自己的户籍地服刑。针对吴某某的实际情况以及居住地变更请求,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区局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对其请求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制定了帮扶教育方案,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帮扶教育。

一是为其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积极与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联系,向其反映社区服刑人员吴某某目前的状况以及其希望能够回原籍服刑的请求,并将居住地变更征求意见函等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并邮寄。

二是继续对其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其每月的活动情况。由于社区服刑人员吴某某学历较低,在书写活动情况报告时,存在很多字不会写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次都耐心询问、认真听完其口述,再一个字、一个字地教他书写。

(三)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司法所积极与区局矫正科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共同协商解决措施,决定为吴某某办理暂缓到司法所报告手续。矫正小组成员召开紧急会议,矫正小组通过实地走访进一步了解其具体情况,制定下一步详细的矫正计划。

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根据服刑人员吴某某目前的身体状况及生活情况,研究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

一是在吴某某暂缓报告期间,每月定期对其进行实地走访,并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活动情况以及法律知识学习情况。

二是定期对吴某某进行法律教育。针对吴某某的情况,主要向他宣讲刑法、劳动保障法等法律,以便让其对自己的罪行进行深入反思,促进其思想上的改造。因吴某某是在工作时受伤,学习劳动保障法有利于帮助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密切关注吴某某动态,如:何时出院、出院后的去向等,随时进行通讯联系,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的情况。

(四)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司法所为了使吴某某维护自身权益,多次咨询律师,为其提供建议参考 。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努力,服刑人员吴某某获得工厂赔付的2万余元赔偿金,并于2017年7月13日成功将居住地变更至内蒙古自治区。在司法所最后一次走访并告知吴某某七日内到变更后的司法局报到的消息时,吴某某非常感动,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表示回到原籍一定好好接受教育监管,好好恢复身体,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目前,某某已在其户籍地内蒙古自治区接受社区矫正,但其经常通过微信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联系,汇报他目前的生活状况及身体状况等情况。

【小结(或反思)】

该社区服刑人员属于居住地在本地,而户籍不在本地的情况,家庭状况不好,并且出现工伤的意外情况。工作人员积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教育方案,注重对其加强人文关怀,采取实地走访与通信联络相结合的方式,与其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其在管辖范围内,防止出现脱管漏管的情况。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变更居住地的请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区局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协商,最终为其成功办理居住地变更。针对工厂不给付其赔偿款的实际问题,为他提供法律帮助,最终使赔偿问题得到顺利解决。通过此案例,可以深切地感到,对社区服刑人员一方面要严格管理,另一方在他们遇到困难时要给予帮扶和关怀,这样才更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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