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梁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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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SJKB1522747657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梁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梁某,女,1953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因犯放火罪于2012年06月28日被斗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自2012年6月28日起至2017年06月27日止。2012年6月29日, 梁某到斗门区司法局报到,由其居住地某司法所负责进行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梁某于2006年与某梁姓男子开始交往,并以情侣关系相处,直至2011年被该男子的妻子发现,于是向梁某提出分手,梁某因此对该男子怀恨在心并产生报复行为。被法院判刑后,梁某又发现该男子与另一名女子发展成恋人关系,又怀恨在心,在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见面谈话和平常谈话中表示,自己打算与子女脱离关系,继续对该男子进行报复,甚至扬言要与其同归于尽。梁某因为此事与儿女分歧较大,与儿女感情出现疏远、僵化,甚至对立的情况。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由于梁某报复前男友的消息被其工作场所的同事得知后,工余时传出许多闲言闲语,于是梁某一气之下辞了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得知此事后,先是稳定安抚梁某的情绪,并了解到梁某对于职业生涯有存在迷茫的情况。为了达到更好的矫正效果,避免社区服刑人员因闲散而胡思乱想,增加再犯罪风险,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有关单位为梁某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其寻找新工作打下基础。梁某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成功掌握了相关技术,并在当地某公司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新工作。
(二)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针对梁某在新的工作环境不适应以及对未来人生道路感到迷茫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社工对梁某进行了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帮助其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生活。在经过多次的规划课程后,梁某的迷茫消除了许多,表示现在能更好地看清未来的道路,渐渐也不再关注前男友的状况了。
(三)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由于梁某有固定工作和一定的存款,加上家人都有稳定工作,故不符合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
(四)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辞职后的梁某有一段时间没有收入来源,生活过得比较拮据。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得知情况后,一方面安抚梁某的情绪,为其安排了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再上岗的速度,另一方面为其申请了失业救济金,对缓解其生活状况有很大帮助。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梁某的情况,司法所牵头依法建立起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居委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并制定出了一套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矫正方案。
社区民警和社区干部在日常的巡查中时不时会关心梁某的状况,向其教授一些法律常识,增强其法治观念,同时亦向其强调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重要性,以及违反管理规定和再犯罪的严重后果,都对梁某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司法所工作人员也积极与梁某家人子女沟通,密切关注其家庭情况和家庭关系,协助其建立和谐的家庭环境。
(六)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社工和志愿者,带领梁某和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帮助其缓解紧张的情绪,转移其注意力,降低再犯罪风险。
(七)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斗门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梁某的矫正个案,局领导及工作人员通过与梁某的几次交谈,发现她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没有充分意识到犯罪行为所要承担的后果。而且梁某对待前男友不善于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引起心理障碍。
由于梁某对前男友一直耿耿于怀,每当想起曾经的恋人就有强烈的情绪反应。作为梁某的日常管理机构,居住地司法所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管理规定将梁某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每周的电话谈话及每月定时的深入交谈,了解其心理历程和心理变化,特别加强思想和心理方面的矫正。同时,司法所在矫正的过程中引入专业社工的介入,针对其性格比较偏执、容易冲动的特点,通过心理评估、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专业手法,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传授情绪控制技巧,逐渐矫正其消极情绪心理和思想信念,助其彻底告别过去的不良思想和不良行为。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一系列社会适应性帮扶,梁某在社区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虽偶有反复,但经过教育疏导,意识转变较快。自社工介入后,她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也懂得了不能以感性而应以理性来解决问题,情绪日渐平和稳定。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工的引导下,她顺利解决了情感问题和家庭危机,与家人修复好了关系。而在自我发展方面,经过一系列引导和帮扶,她能正视现实,自觉承担自酿的恶果,并能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目前,梁某生活渐渐重回正轨,工作也在稳步发展。
【小结(或反思)】
此案例对司法行政机关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有一定参考价值。对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会适应性帮扶是一项综合的全方位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状况多加关注,常加了解,透过耐心引导、精心教育、细心帮扶,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的全面掌握,达到最佳的矫正效果。而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除了日常的监管措施,心理矫治作为一种好的改造方法,针对部分心理有偏差的社区服刑人员,可以达到良好的效果。心理矫治通过掌握社区服刑人员个体心理结构特征,进行动态心理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等专业方法,可以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它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进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并可以通过和其他传统的社区矫正方法相结合,能够为社区服刑人员带来更多更好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