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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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李某(化名),男,1970年7月22日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宁夏固原市彭阳县。2016年10月25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彭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0月25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止,2016年11月3日,李某到彭阳司法局报到,由交岔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管理。
(三)社区服刑人员的能力及特点
李某曾在新疆塔城工地上打工,对房屋建造以及房屋内部装修十分了解,有很强的动手能力,根据家访及对周围人员进行询问后了解到,李某脾气较好,性格比较内向。
(四)家庭情况
李某曾与家人在新疆塔城打工生活,农民,无特长。李某有两个儿子,目前都在新疆打工。李某父亲已故,其母亲患有脑梗,行动不便。在执行社区矫正后,李某也不能外出打工,家中无收入来源,家中条件十分困难。
(五)居住环境
李某被执行社区矫正后,便和妻子以及老母亲回到了老家,由于老家房屋年久失修,无法居住,其便于2017年4月在老家街道购买地皮建造了约24平米的砖混房,三人共住一间房中,居住环境较为恶劣,周围居民都是原村居民,彼此都相互熟悉。老领居对李某的评价都比较高。
(七)入矫后的表现
李某执行社区矫正后,能够认真守法,按时报到和参加公益劳动,但很少外出,人较敏感,谨言慎行。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问题的界定及分析
1.社会适应困难。李某在外界工作多年,家乡的社会生活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老家房屋年久失修,老朋友的搬迁,社会关系的瓦解,使其在新的社会环境中适应上存在问题。
2.社会交往出现障碍。李某刚执行社区矫正后,大多时间在家里看书读报,不愿意与他人交往,执行矫正回到老家后没有交过新朋友。仅维持与部分老朋友的联系。自尊心较强的他害怕被人挖苦和嘲笑,更害怕别人知道他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因此他选择了逃避。
3.心理压抑问题突出。作为一个中年人,本应是事业有成的时候,而今却一事无成,加之家中负担较重,对未来也没什么打算,严重的挫败感使其将成功的希望放在了两个儿子身上,对自己没有太多希望。
(二)矫正计划
1.化解相关疑虑,接受社区矫正。通过与李某的倾心交谈及实际行动,让李某感觉工作者是真心帮助他的,能够理解他的处境,他的行为,他的压力和痛苦,从而获得李某的信任,打开心结,接受社区矫正和工作者的帮助。
2.参加公益劳动,积极融入社会。安排李某参加公益劳动和各种集体活动,创造各种机会鼓励李某与他人接触,减,少其与他人相处的戒心,能够以正常人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
3.挖掘李某特长,进行技能培训。司法所在了解到李某的具有房屋建造和装修技能后,联系乡、村两级居民委员会积极为李某创造良好培训条件,帮助其对特长进行细化、精化,为以后的工作创造良好基础。
(三)社区矫正工作者介入
1.在与李某建立矫正关系后,工作者与李某不间断的进行联系。通过家访和李某每月的电话汇报和思想汇报了解李某的思想动态,关心李某母亲的身体健康。鼓励李某与妻子一起外出活动,游玩,参加妻子的家务劳动,与街道居民多多交流等。
2.在给李某联系到建造危房工作后,李某非常感谢,他表示这是他矫正以来的第一份“工作”,他一定会认真做好,尽心尽力做好危房建造。在肯定李某认真工作的同时工作人员还同李某一起谈心,参加公益劳动,使李某感受到了平等被重视和尊重。
3.每月将李某的表现情况及评分告知他本人,通过评语、评分、加分、表扬等肯定李某的表现,平复其自我无用感及挫败感,采用认知疗法,鼓励他正视自己,肯定自己,能够积极的面对过去,面对生活、面对社会。
4.在特别的节日(如春节、古尔邦节)等时期,积极与乡、村两级沟通协调,工作人员亲自上门送去节日的慰问金和慰问品,同时还积极与村上对接,帮助其取得五万元贴息贷款,发展种养殖,有效改善了生活条件。
在街道和各村举行的一些集体活动,如法律进村居,法制大课堂,法律赶大集等活动时,工作者会主动邀请李某参加。李某均会欣然应往。在平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观看法制节目后进行讨论时,李某也常常发表一些独到的观点和看法,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在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李某都能认真遵守日常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汇报和报到,积极完成公益劳动。负责矫正的工作人员对李某的表现表示肯定。在一年的矫正工作中,工作者也明显感觉到了李某的变化,从最初的敬畏和说话小心谨慎,到目前能够较为信任工作者,会与工作者谈起他的一些经验和感受,包括他的婚恋史、家庭史、事业、个人的兴趣爱好及对国家大事的看法和感悟等。每次报到也不再畏畏缩缩,交完思想汇报就走,而会主动找工作者坐下聊聊近况。工作者发现李某开始懂得关心他人,他对房屋建造和蔬菜种植有研究,还时常向帮助司法所维修门窗、帮助种植蔬菜。李某的个案还在继续跟进中。在前一阶段的工作中,工作者已经能取得了李某的信任,引导李某顺利的走出封闭的自我,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工作者将适时调整矫正计划,继续从如何整合资源为李某服务的角度出发,帮助李某寻找社会定位,重塑社会角色,很好的完成社区矫正。
【小结(或反思)】
社区矫正教育工作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共同完成的工作,这项工作中该社区服刑人员是矫正主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教育主体。为使社区矫正教育更具实效,工作人员在开展社区矫正过程中,应该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正视合理需求。社区矫正教育工作首先要以人为本,尊重看待其合理需求,通过人文关怀、人性化管理,使社区服刑人员萌生主动改造,积极向善等思想观念,让其树立起教育矫正人员主人翁意识。
2.坚持因人施教,区分个体差异。坚持因人施教,就是要结合社区服刑人员自身的学历情况、健康状况、人生经历等,进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协调多方资源,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获社会定位,重塑社会角色。
3.坚持循序渐进,创新教育模式。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工作人员要坚持循序渐进,沉下心,稳住气,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教育措施。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树立创新理念,灵活运用各类手段,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教育。
4.坚持整合资源,多方共同帮扶。坚持整合资源,不仅仅是物质方面的整合,更是人力、教育、技能培训、政策倾斜等多方面的资源整合。作为社会主体,人所需要的不仅是物质基础,更多的是精神支持、人文关怀、政策倾斜,只有当身边的每个人从多角度出发,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友善、诚心的思想教育、技能教育、政策支持、创业帮扶,才能使社区服刑人员更好更快更加顺畅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