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社区矫正工作

对社区服刑人员包某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 案例时间: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JLSJKB1516425784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包某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分享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包某(化名),男,1966年6月出生,户籍地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居住地为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2016年1月,包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一年。矫正期自2016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4日。2016年1月5日,包某来到长春市汽开区司法行政办公室报到,由农委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

包某已婚,其妻子在打工,子女均留在内蒙老家就业就学。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对其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针对包某的情况,司法所联系其主管领导,询问公司对包某犯案事实的处理意见,了解到目前包某处于停职等待处理状态。司法所将包某的家庭情况反映给主管领导,妻子收入不稳定,老家还有孩子在上学,并重点介绍了包某入矫后情绪的积极转变,希望公司能看在包某在公司任职多年、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人际关系和业务能力都很优秀的事实下,考虑继续任用包某,使其不必因为失业而增加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风险。一周后,包某的处理意见反馈至司法所,公司主管领导亲自打来电话表示,领导们综合考虑包某的情况后同意其继续留任,并且为了配合司法所监管,公司还将包某的业务范围调整至本市范围内,这样虽然工资会比之前低一些,但可以保证包某能在矫正期内有一个稳定的收入,解除家庭的后顾之忧。司法所第一时间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包某,电话另一头的他正在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新工作而发愁,听到这个消息后,他对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感激不尽,当天就回到公司开始上班。

(二)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包某夫妻以前长年两地分居,刚团聚不久包某就因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而被害人还是亲戚,令包某的妻子对他十分怨恨。司法所通过多次电话及会面形式进行开导,帮助包某妻子共同回忆包某多年以来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给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而做出的种种努力,以及常年独自奔波在外承受的辛苦和担当,最终令包某妻子放下芥蒂,重新接纳了包某,承诺配合司法所共同对丈夫进行社区矫正,争取使包某尽快重新燃起对家庭温暖和美好生活的渴望。

(三)根据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包某的入矫时间正好在新年春节前,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包某将无法回内蒙老家与父母过团圆年。为安抚包某的失落情绪,表达政府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司法所将年末定期谈话的地点选在包某家中,还带去米、油等生活用品送至包某夫妻手中,希望包某克服困难,安心改造,摆脱自卑情绪,重新投入到全新的生活当中,高高兴兴过好这个有着特殊意义的春节。包某的情绪有点激动,连连说司法所的同志们把妻子劝回自己身边,挽救了自己曾经濒临破碎的家庭,他们全家一直心存感激。没想到年底工作这么忙的时候,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惦记着自己的生活,自己没有理由不好好接受社区矫正,今后一定努力工作,照顾好妻儿,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春节过后的见面谈话中,包某已没有抱怨命运不公的言论,对自己的罪错也有了比较清醒深刻的认识。包某说,如果不是司法所帮助其改善夫妻关系,还帮他把工作保住,自己不会拥有现在的安稳生活。现在自己的妻子在离住所不远的一家银行找到一份保洁工作,再加上自己每月的工资和奖金,支付小儿子的生活学习费用绰绰有余。包某妻子也向司法所反映,丈夫在家说话多了,笑容也多了,对自己比以前要好,与人相处也不再意气用事。公司方面也对包某的工作比较满意,每逢有重要活动时都和从前一样都叫上包某一起参加。

入矫三个月后,包某的妻子在陪他一起来司法所汇报思想情况时高兴地说,包某现在经常主动打电话给老家,询问老人和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还拿自己的经历告诫孩子们要遵纪守法,做事不能凭一时冲动,确实与以前性格急、办事冲动的他判若两人。包某说觉得自己以前出事就是因为之前一直不懂法,所以现在下班有时间他就看电视上播出的各种法制节目,后来看得多了还真的慢慢喜欢上了法制节目,对他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非常有帮助。

【小结(或反思)】

教育矫正好社区服刑人员,首先要解决其思想认识问题,促其认罪悔罪,为日后顺利进行社区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及时了解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难题,能够教育感化社区服刑人员,使他们重新树立生活信心,以实际行动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积极融入社会,取得较好的教育矫正效果。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