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邓某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 案例时间: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HNXSJKB1516423401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邓某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邓某(化名),男,1967年11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湖南省安乡县。2016年9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0月9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止。2016年10月10日,邓某到安乡县司法局报到,由大鲸港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邓某已婚,妻子患精神病,神志不清,共生育7个小孩。大女儿和弟弟一起到外地打工。邓某家中仅靠一名读初中的女儿照顾4个读书的弟妹和患病的母亲,家境非常困难。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针对其实际需要,依法依政策对其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邓某后,鉴于他家庭负担重,矫正期内不能再外出打工,小学文化,又无一技之长,征得邓某的同意后,安排到某建筑公司学习轧钢筋、拌水泥浆等,并协调县就业处给予其二个月的补助。现在邓某每天收入150元以上,附近农户修屋都主动找他,比在外打工收入增加了40%,还能兼顾家庭,人也开朗起来了。
(二) 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邓某妻子患精神病十八年,一直未办残疾证,无法享受相关政策补助。为了帮助邓某一家,司法所所长联系好医院,并帮助邓某将妻子送到精神病院进行鉴定,随后又到残联为其办好残疾证,最后督促村、乡负责人向县民政局审报,今年3月邓某妻子已顺利领取了残疾生活补助费。
为了帮助邓某解决家中5个孩子都要就学的特殊困难,司法所及时向县司法局汇报,由县司法局协调相关单位,为二名上初中的小孩申请了每年1250元的国家贫困寄宿生活补助费,并且从县教育局“九八助教日”募集的专项资金中,为邓某的5个小孩争取了每学期每人500元的生活补助。
2016年,司法所还协调镇民政办,给邓某发放了5床新棉被及粮、油等帮扶物资。
(三) 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党员何某是邓某的邻居,作为矫正小组成员,他每周至少上门三次,一是为了与其交心谈心,二是为了指导其生产。邓某是从外地迁居过来的,对湖南的生产季节不了解,一开始7亩农田产量低,收入少。何某就经常提醒邓某,什么时候治什么病虫,打什么农药,还手把手教他栽培经济价值较多的凉薯、蒜苗等蔬菜,今年又栽了二亩地的冬瓜,预计可增收1.2万元。
矫正小组成员、村治安主任李某每月上门了解情况,用通俗语言宣讲政策、法律,教育感化邓某,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增强法制观念,真正知罪悔过。
(四) 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情况。
邓某被判处缓刑是因为2016年在打工的时候,要求老板预支生活费不肯,双方争吵时挨了老板一耳光,随后他就叫工友将老板打伤。邓某一直认为判决不公,心有怨气,精神萎靡。安乡县某心理咨询中心及时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疏导。通过一年的心理疏导,现在邓某情绪基本正常,不再抑郁、萎靡,人变得精神多了。
为了帮助邓某的5个孩子,安乡县“手牵手”义工协会每月上门与5名上学孩子交心谈心,结对帮扶,并将募捐来的合适衣服按季节选送,还多次送书,送食品,陪同孩子做游戏等。昔日沉闷、悲观的邓某听到孩子们开心的欢笑声,觉得生活越过越有味,越来越有盼头。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帮扶,邓某的轻度忧郁没有了;一开始觉得“司法不公,埋怨处罚过重”的想法转变了;通过各方面的帮扶,家里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原先因经济压力大造成的悲观失望的情绪也没有了。现在心理稳定,乐观向上,主动与人交往,不再埋怨,生活有盼头,日子也越过越红火,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对矫正工作也非常配合,经常在敬老人帮助打扫卫生,主动参加社区服务。
【小结(或反思)】
通过主动帮扶和职业培训,社区服刑人员邓某增强了劳动技能,提高了收入,解决了小孩上学的困难,破碎的家庭重新看到了希望之光。他现在还会使用微信了,网名就叫“开心就好”,这正是他现在生活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