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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服刑人员褚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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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TJSJKB1514366160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褚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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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褚某(化名),女,1994年4月出生,初中文化,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天津市东丽区。2014年5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期自2014年5月30日起至 2017年5月29日止,在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014年6月9日,褚某到东丽区司法局报到,由无瑕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


褚某的父亲早年病故,母亲患有痴呆,生活不能自理。 褚某由于文化程度低,没有职业技能,又不愿意付出辛苦,因此一直游手好闲。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针对其实际需要,依法依政策对其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无瑕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褚某后,仔细分析其犯罪的成因,发现其缺乏劳动和职业技能,找不到工作是其犯罪的重要成因之一。鉴于其文化程度较低,一时难以找到合适工作,司法所积极与街道劳动就业部门沟通联系,对其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帮助其系统地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为其顺利就业创造有利条件,防止其再与之前参与聚众斗殴的人员纠缠在一起,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司法所积极与街道劳动就业部门联系,为其留意适合其参加的招聘会信息,鼓励褚某参加招聘会。特别是以无瑕街2017年上半年举办的3场招聘会为契机,积极鼓励褚某参加招聘会,结合就业意愿和技术专长,指导帮助其筛选工作岗位,方便褚某找到适合的工作。在其就业后,不定期与其电话联系,提供劳动法律法规指导,并告诫其要珍惜现在的工作,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工作,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来报答家人。

(二)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褚某的特殊情况,无瑕司法所组织成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开展工作,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出发点,使其能够正确认识社区服刑,告诫其要端正服刑心态,始终做到常怀悔过之心、常怀警醒之心,常怀敬畏之心,原原本本地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不折不扣服从司法所监督管理。

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社区矫正小组积极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使褚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者对她的悉心关怀。2016年,褚某通过网络认识了东北籍闺蜜王某,王某经常在褚某家出入。司法所通过向褚某所在社区居委会主任和楼栋长了解到,王某具有酗酒等不良嗜好,经综合分析研判,王某可能对褚某社区服刑产生不利影响。社区矫正小组及时介入,深入褚某家中,通过与其耐心的沟通交流、了解其生活和思想变化,告诫其不要和对自己社区矫正不利的人员接触,以免再铸成大错。指导其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其法制观念,使其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社区矫正不等于无罪,要明白自己的身份是社区服刑人员。引导其树立在刑意识,强化认罪意识,对自身犯罪原因不是一味地“向外找”,而是要向“向内挖”,深挖自己的犯罪根源,从思想深处认识自己的罪行,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给受害人、给国家、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真正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三)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情况

褚某父亲病故,母亲患有痴呆,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无瑕司法所通过与街道相关部门联系,对其家庭进行经济帮助,每到逢年过节就购买米面、食用油等生活用品进行走访帮扶。特别是褚某无业期间,司法所同志解囊相助,为其家庭捐助了1000余元,解了褚某的燃眉之急。在对其家庭经济救助的同时,考虑到褚某内向敏感的性格,社区矫正小组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维护其自尊,避免其产生逆反心理。褚某自身也表现出回馈社会的愿望,褚某在歇班的空余时间,积极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各种社区服务,参与志愿者治安巡逻、环境卫生清整、义务法制宣传等活动,用自己的劳动和汗水来回报社会。

(四)按照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无瑕司法所联合律师事务所举办《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邀请律师为服刑人员讲解法律知识,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为褚某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突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中对褚某的心理疏导。针对褚某生活上的困难和回归社会过程中存在的心理问题,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和心理矫正,减缓她的心理压力,重塑她的人生信念价值观,疏导情绪压力,帮助其重返社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教育矫正和多方的帮助,褚某心理稳定、积极乐观向上,认罪态度较好,服从司法所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小组信任,有问题和困难,能主动与工作人员倾诉,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现褚某在东丽区某饭店工作,生活也步入正轨,用身体力行清清白白做人,用一技之长捍卫自己的尊严,实现了生存有尊严、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在日常生活中,褚某经常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用爱心回报社会,同时也感染着身边其他的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褚某都会按时来司法所报到,递交本月详细的活动情况报告,并进行社区服务。她说她希望用自己的劳动来感恩社会,感恩政府,感恩在自己服刑路上每一个真心帮助自己的好心人。褚某因在社区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于2017年5月矫正期满,顺利解除社区矫正。   

【小结(或反思)】

社区服刑人员褚某曾经因自己的一时冲动犯下了过错,受到了法律制裁,自身认罪态度较好,但是由于在单亲家庭长大,缺少关爱,在思想上、经济上、工作上面临着诸多困难。无瑕司法所因人施矫,精细化对其开展帮扶教育工作,让褚某感受到了社会和政府的温暖。在矫正期间,褚某能够做到认罪悔罪,每月按时报到,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服从司法所监管,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表现较好。


本案中,无瑕司法所立足严格监管、耐心教育、积极疏导、倾力帮扶,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开展帮扶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的作用,在规范日常监管、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必要的尊重、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促使其以正确的心态融入社会。同时,紧紧依靠社会力量进行社会适应性帮扶,结合其性格特质和特长,引导其就业,通过超前谋划,整合资源,发挥社会帮扶综合优势,逐步形成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的社会合力,通过适应性帮扶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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