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马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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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SJKB1514365002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马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马某(化名),男,1975年8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2012年12月,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2012年12月31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2013年1月7日,马某到通州区司法局报到,由平潮镇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马某本人性格孤傲,但志向远大,因曾在机械厂打工,一直有自主创业的想法,此次犯罪的主要原因在于其法律意识淡薄。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针对性教育矫正
在矫正过程中,发现社区服刑人员马某爱钻牛角尖,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很好地认罪悔罪,自认为是受人诬陷;且对矫正期间限制外出的规定不理解,错误地认为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刁难他。为此,司法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其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其算好人生账、经济账、亲情账。同时,因势利导,根据马某情况不断调整矫正措施,确保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针对需要提供创业帮扶
马某精干、文化素养较高,创业欲望强烈。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后,与政府工商办等部门联系,帮助马某办理企业注册手续,同时帮助申请企业贷款。在多方努力下,马某终于创办了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
(三)帮助其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马某的公司渐渐步入正轨,一年的年产值能够达到300万元。在马某享受成功喜悦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称热打铁,告诉他人的价值不在于能赚多少钱,而是在于能为这个社会做多大的贡献,这样才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循循善诱之下,马某热心起慈善事业,不仅资助了2位家庭贫困上不起学的大学生,更定期到当地敬老院走访慰问,为老人们打扫卫生、送去生活必需品。
“以前觉得只要赚了钱就能得到大家的敬仰,但现在我知道只有回馈社会,才是实现人生价值,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马某自豪地说道。
(四)鼓励引导助力更上一层楼
马某自资助大学生后,渐渐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加上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加深其对知识的渴望。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鼓励其参加成人高考,并在报考及专业选择方面给予帮助。现在马某已经顺利拿到成人高考本科学历证书。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帮扶教育,不仅帮马某改正了性格上的偏激,而且帮助其自主创业,在改善生活的同时,也使得马某本人的素养得到进一步升华,实现了从“自我”到“大我”的转变。对法律、公平公正、人生价值都有了新的理解和诠释,使他深切感受到了人生的厚度和价值,也愈加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
【小结(或反思)】
社区矫正机构在注重针对性教育矫正同时,坚持“帮扶跟着需求走”的思路,开展“扶心、扶困、扶技、扶业、扶学,促进思想和行为转化”等“五扶一促”帮扶工作,有助于落实治本安全观,稳定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化解其叛逆心理,使之顺利渡过矫正期,回归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