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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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XSSJKB1514363282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张某(化名),女,1977年4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陕西省宝鸡市陇县。2016年10月17日,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0月29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止,同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2016年11月7日,张某到陇县司法局报到,由指定的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张某小学毕业,文化程度比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丈夫在家务农,以前靠经营馒头铺为生,现在被禁止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丧失了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针对其实际需要,依法依政策对其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镇司法所接收张某后,与她进行了入矫谈话,了解了她家庭的基本情况后,镇司法所向县司法局进行了汇报,司法局与县职教中心进行了沟通,对其开展职业技术培训,督促她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为顺利找到工作赚钱养家创造有利条件。
(二)对其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2016年12月,张某开始学习酒店服务与管理,期间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对张某进行法治教育,经过学习,张某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表示一定会认真学习职业技能,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争取早日找到合适的工作,改变家里的经济状况。
(三)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镇司法所鉴于张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与镇民政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提供了住院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帮她申请了大病救助和临时性生活救助金2000元。
(四)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张某的特殊情况,镇司法所利用每个月的集中学习和走访时间,和张某进行谈心谈话,并通过张某所在村组社区矫正志愿者提供的信息,全面了解和掌握张某日常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帮助她解决生活、思想、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其进行人生规划,树立生活信心,迎难而上,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挫折。通过宽严并济的管理帮扶政策,既让她认识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认真接受管理和教育,重新开始新的人生,彻底改正以往的错误,认真遵纪守法,又让她体会到了社区矫正机构对她的关怀和爱护,更加积极主动的面对生活。
(五)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情况
社区矫正志愿者、村组干部不定期到张某家进行走访,帮助张某打扫房子卫生,照顾养病的母亲,进行精神关怀,张某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渐入正轨。与此同时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督促张某在所在社区参加公益劳动,与村内群众和左邻右舍进行交流,学会感恩,在自己获得帮助的同时,积极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助他人,回馈社会。
(六)根据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利用国家在农村开展的健康扶贫工程,安排张某到镇卫生院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同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防止因为生活经济压力大而产生心理问题,影响正常的工作和学习。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一系列的帮扶,张某在社区服刑期间能积极配合和服从镇司法所的监管,认真遵守各项社区矫正规定,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公益劳动,生活乐观向上。在县司法局的协调下,在县城找到了一份工作,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工资,既能照顾好家庭,又缓解了经济压力,目前已经解除社区矫正,生活稳定、家庭和睦。
【小结(或反思)】
张某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家庭经济困难,法律观念淡薄,从而触犯了法律法规,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这就要求我们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一方面要按照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利用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普法宣传力度,讲解基本的刑事民事法律法规,提高其法律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使其学法知法守法尊法,防止其再次违法犯罪。
另一方面我们要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状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感情关怀,引导和鼓励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会谋生之技,与社会力量协调沟通,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用真情去感化他们,让他们感觉到社会的温暖,积极参与公益劳动,懂得分享与互助,最终顺利回归社会,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