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方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案例
- 案例时间:2018-10-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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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ZJSSSJ1528614742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社区矫正
对社区服刑人员方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方某,男,1989年03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浙江省平湖市。2016年05月11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平湖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05月24日起至2017年01月23日止。2016年5月24日,方某到平湖市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入矫情况】
(一)2016年05月24日,方某在规定时间内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为其办理有关入矫手续,进行社区矫正宣告,开展首次谈话和入矫教育,并签订《社区矫正宣告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及《“心中有法纪、争做好公民”承诺书》。
(二)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方某的现实情况,成立了社区矫正小组,矫正成员由司法所所长、司法所社工、村社区民警、村综治干部、村网格员、监护人组成,共同对方某在矫正期内进行监督、教育工作,并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和《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
(三)对其监护人宣读社区矫正监护人的主要工作职责,作为监护人要依法协助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监督、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签订《社区矫正监护责任书》。
【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情况】
为确保方某能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认罪服法,积极改造,增强服刑意识、法治意识。通过心理测试及风险评估报告、走访了解等相关情况相结合,为其设定有效的矫正方案,细化矫正措施,保证矫正效果。
(一)在矫正初期阶段。落实严格管理等级矫正措施,要求每周六电话报告,每月按时到司法所报到,每月参加不少于8小时的集中学习和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劳动,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手机24小时开机,不得设置呼叫转移。当时的方某对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不重视、不服从、不配合。以至于2016年6月不假外出被处警告;2016年7月因人机分离被处警告;两次收到违规处罚后,司法所与其监护人、父母沟通、谈话,联合加强对方某的监督管理,并让他参加了全市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使其对社区矫正产生一定的敬畏感。
(二)在矫正中期阶段。对方某调整矫正措施,加强走访、电话抽查、信息化核查等工作力度。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对其个别谈话教育,劝其改变思想,好好改造,方某虽有好转但仍抱侥幸心理,2016年8月又一次不假外出,第三次被处以警告。三遍警钟敲响,收监就在眼前。为了挽救方某,考虑其存在逐渐转变的希望,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村帮教工作站共同来到方某家中,告诫其切实遵守好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更要求方某认清处境,本着对自己、对家人负责的态度,同时对其监护人、父母讲明利害情况,经过工作人员和家人近一周联合劝诫教育,加上不间断督促、提醒,方某流下了眼泪,对父母、妻儿作了保证,表示一定会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不会重蹈覆辙,并暗下决心痛改前非,东山再起。
(三)在矫正后期阶段。为进一步坚定方某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的态度,矫正小组成员与方某开展一次暖心走访、谈心谈话,在剩余的5个月的矫正期内,方某没有再出现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并且能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和学习教育,逐步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最终顺利度过了矫正期,回归了社会。
(四)取得的矫正效果
在本次实施依法监管、教育矫正过程中,司法所结合方某的心理想法、就业需求等情况,将适应性帮扶贯穿于工作始终,并收到了显著成效。在矫正后期方某真正认识到了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的良苦用心,在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转变,他曾向司法所表达了解矫后开店的想法,自己不缺勇气和决心,缺的是经验和技术。为此,司法所联合矫正小组立即将方某列为就业帮扶对象,邀请村里创业成功的店主向他介绍工作经验,在技巧和方法上开展针对性指导,方某受益匪浅。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小组成员的共同帮助下,目前方某在餐饮行业成功创业,在当地开了一家中等规模的餐饮店。因为对司法所、村里矫正工作站很信任,方某在创业初期经常到所咨询签订合同中需注意的事项,如何合法办理有关执照,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为其提供咨询解答。创业中期,方某通过电话告知其餐饮店已步入正轨,生意挺好,并感谢司法所一路相助。工作人员在与方某的交流中,再一次叮嘱其要贵在坚持,一件事既然有了开头就一定要把它做好,诚信经营,切勿投机取巧做有关违法经营的事情。方某也承诺会谨记教诲,努力把自己的事业做好。
【社区矫正期满,对其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情况】
(一)2017年01月23日,方某到司法所办理期满解矫手续,司法所所长及工作人员在场向方某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并让其签订《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二)办理完手续后,司法所所长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嘱咐其今后要遵纪守法,切勿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
(三)资料整理完毕后,按规定将社区服刑人员方某的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送达平湖市司法局。
(四)社区服刑人员方某解除社区矫正后对其转入刑满释放人员名单,确立安置帮教小组,小组成员由司法所所长、司法所社工、村社区民警、村综治干部组成,对方某依法实施安置帮教工作。
【小结(或反思)】
十个月前的方某没有工作,整天游荡在社会上,到如今有了自己的餐饮店,还做得有声有色,拥有了自己的事业和家业。说起这段往事,方某深深感受到了这次转变的艰辛。休息时间,他还经常到司法所与工作人员聊家常,表示自己很珍惜这段经历,社区矫正不仅创造改过的机会,更帮助他完成了梦想。今后会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绝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在方某的个案中,司法所至始至终本着教育改造挽救的初心,认真践行“治本安全观”理念,通过加强与家属监护人、村居帮教工作站,派出所的互动联系,落实严格管理矫正措施,从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入手,多次找其进行警示性谈话教育,最终帮助方某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的意义,自觉遵守社区矫正规定,顺利度过矫正期。
更可贵的是,方某在三次被警告后能够决然醒悟,重头开始,在司法所、矫正工作站及其家人共同帮助下,通过努力创出了自己事业,领悟了人生道理、社会价值,真正实现了自我救赎、自我改造、自强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