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服刑人员颜某的教育矫正案例
- 案例时间:2019-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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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SJJZ1572923154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关于社区服刑人员颜某的教育矫正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颜某(男,现年58岁,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曲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于2019年6月11日入矫,矫正考验期为2019年6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止。
颜某目前无业,生活靠亲戚接济,与前妻经离婚多年,大女儿随前妻生活,颜某与前妻及大女儿多年未曾见面;小女儿随颜某生活,目前就读某大专院校三年级,因为颜某犯罪入矫且处于无业状态,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等原因,放弃了专升本的机会,准备大专毕业就参加工作。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1.心理原因
犯罪被判刑入矫对颜某而言是一个重大负性社会生活事件,小女儿放弃专升本提早参加工作也是一个强烈的负性社会生活事件,颜某心理上遭受强烈刺激,导致认知偏差,出现回避社交、谨小慎微等退行性行为。
2.生理原因
患冠心病、类风湿,失眠三周。
3.社会原因
颜某受社会上存在着对犯罪入刑的罪犯有一定偏见的现象影响,对自己犯罪判刑入矫产生了强烈的羞耻感,影响了其对自己及周围人际关系的正确判断,导致出现高度遵守管理规定的行为,甚至为了不违规而放弃找工作,宁愿接受亲戚救济生活的极端行为。
1.心理咨询师介入,纠正其错误认知,重塑健康人格,帮助其构建 正确认知模式,恢复其正常社会功能。
2.对于身体上的疾病劝其就医,并按照医嘱服药。
3.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为其解答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等制度,消除其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误解,促使其在符合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规定的范围内找工作,增加社会交往及缓解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