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矫正对象梁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 案例时间:2019-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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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CQSJJZ1568022482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矫正对象梁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梁某,男,1974年7月10日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重庆市云阳县。2012年7月26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在浙江省金华监狱服刑。监狱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于2017年2月20日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7年2月24日起至2020年2月1日止。梁某按期到云阳县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的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梁某报到当日,司法所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由司法所长、村委会干部、派出所民警和其姐夫陈某组建矫正小组,协助开展教育矫正工作。梁某已与妻子离异,女儿安家于成都郫县,梁某出狱后暂时住在姐姐家中,并在其经营的小卖部干活。司法所针对其实际情况制定了矫正方案: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法律意识,使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更深的认识;二是注重心理矫治,安排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三是突出帮困扶助,安排梁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使梁某获得谋生技能。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梁某入矫后,司法所对其进行宪法、刑法等法律知识和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的教育,梁某认真完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梁某增强了法律观念,提高了法律意识,加深了对其所犯罪行的认识,精神状态也有所改观。在走访谈话中,司法所及时给予其指导,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并督促其姐姐和姐夫协助司法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在思想上多开导,在生活上多照顾,共同把梁某教育好,矫正好。
2018年6月13日,矫正小组成员反应梁某在思想方面有波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梁某姐姐家里了解得知:近期梁某对村里补助建房缴费的问题上有些不满,言语上对村干部有所冲撞。得知该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与梁某进行沟通,既从普法的角度向梁某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又从情理上对梁某进行感化,劝其不要冲动,理性看待,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又与村里进行了沟通,希望村里在补助建房缴费上要一视同仁,切不可因为梁某曾经是服刑人员而有所歧视。最终梁某转变了观念,不稳定情绪得到了控制,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安排梁某参加打扫社区卫生和环保行动等集体性社区服务,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念,增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使梁某在公益劳动中得到思想上的升华,逐步体会到自身的价值。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为让梁某更好的融入社会,解决生活压力,司法所定期对其走访、谈话,通过集中教育和思想汇报观察了解其思想动态,并鼓励其要有信心,多与家人沟通交流,正确表达自己想法。梁某通过矫正小组帮助,不仅工作上成功面试进入一家二手房中介公司,生活上也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伴侣,重新建立起自信心,摆脱了生活窘境。在2018年年底,梁某的女儿诞下外孙,梁某虽然不能去成都看望,但在情感上得到安慰。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矫正小组成员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日常教育,不定期走访谈话,督促梁某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时刻关注生产生活及思想动向,并及时向司法所反馈。司法所通过定期报告、电话汇报,手机定位监管、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方式了解其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梁某的姐姐和姐夫也积极配合矫正工作,并协助司法所做好监督管理。
(六)社会力量参与和教育情况
梁某通过积极参加各类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找到了自我价值。同时,村干部作为志愿者协助司法所对梁某进行监管,直接参与了梁某的入矫宣告、实地走访、心理疏导、法制宣传、道德培养等工作,帮助其树立自信,增强法治意识和培养道德修养,促使其迅速融入社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梁某自2017年3月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以来,一直表现良好,有情况积极向司法所报告,从未有任何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2019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颁布后,梁某符合本次特赦决定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云阳县司法局正依法按程序为梁某报请特赦,梁某表示对国家和社会非常感激,其回归社会后,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弥补曾经的过错,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小结(或反思)】
社区矫正对象属特殊群体,在人生的道路上因种种原因触犯法律,构成犯罪,但不代表所有社区矫正对象一辈子都将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本案例中,司法所以教育学习为引导、以亲情感召为铺垫,以心理矫正为核心,逐步对梁某进行教育改造,使梁某在性格上,在法律意识上有所转变,生活也步入了正轨。因此,社区矫正不仅仅是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还在于走进他们的内心,感同身受的体会他们的经历,不歧视,以人为本,用正能量去感化他们,促使他们早日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