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矫正对象郭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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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SJJZ1566790152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矫正对象郭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郭某,男,1963年9月出生,大专文化,户籍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居住地为广东省东莞市。2015年7月10日,郭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7月13日起至2019年1月12日止。
2011年10月4日,被告人郭某在广西南宁首届东盟体育舞蹈大赛中认识了被告人徐某。之后,还认识同案犯李某、覃某、胡某和一个叫“筷子”的人,共同开办公司,协商开通网络平台,对外宣传称公司是农业部直属企业,且是贵州省第一张直销牌照,每年巨额农业补贴将营造一个均富和造富的市场,还编造净团电商公司是带动当地茶农由贫困奔小康,打造当地茶叶产业和中国最大的有机茶产地等,以种种虚假宣传活动误导消费者购买该公司产品;他们采用互助型分盘模式发展下线来进行经营,截止到2012年7月30日,已经发展会员4879人,后该网络传销组织被群众举报到国家工商管理局后,2012年7月30日被贵州省铜仁市公安局捣毁。
2015年7月16日,郭某到东莞市司法局横沥分局接受社区矫正,由横沥司法分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刚入矫的时候,郭某有抵触情绪,认为自己不是传销,是新型的网络销售。因为这案件,他妻子也跟他离婚了。中年失业,婚姻破碎,郭某当时的情绪比较低落,经常抱怨社会,爱发牢骚,认为社会对其很不公平。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郭某接受社区矫正后,分局工作人员通过多次走访和个别谈话,跟郭某建立了信任关系,也大概了解了郭某的生活、工作、家庭及心理状况。郭某表示案件发生后,妻子跟自己离婚、自己由公司的经理沦为阶下囚,心理落差挺大,也曾心灰意冷。在面谈中,郭某向社工述说了其经营的茶叶公司的概况,自己年轻时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眼里满是自豪。社工用同理心,肯定他的能力。每次的走访和面谈,社工充当聆听者,倾听他的诉说,让其宣泄情绪。从郭某的言语可知,他还不能完全接受自己已经犯罪的事实。案发后,为排解心中的郁闷,他接触了佛学,还开办了东莞市横沥佛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学佛向善去证明和洗白自己。针对上述情况,分局工作人员给他制定了矫正方案:1.对其进行法治教育,让其认罪服法;2.遵从他学佛向善的意愿,对其进行志愿者培训,引导其向善、从善,服务社会;3.鼓励其参加志愿服务,回馈社会。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接收社区矫正对象郭某后,对其开展法治、道德、感恩等教育情况。
1.横沥司法分局接收郭某后,利用当面报到及走访的时间,跟其闲话家常,消除了郭某的戒备心理,让其吐露心声,说出心中的真实想法,他认为自己不是传销,是网络电商。针对这样的情况,社工在集中教育时开展了学法小组,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还专门设计了一节关于传销罪的课程,介绍了什么是传销、传销的模式及危害等,通过视频和故事的分享,让他认识到传销罪的严重性,从而纠正其观点,使其认罪服法。
2.根据其学佛、向善的意愿,鼓励他多做善事,传递善念。社工开展了志愿者培训课,通过学习让他理解什么是志愿者及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志愿者无私奉献的精神跟他学佛向善的想法不谋而合。郭某观看了志愿者的宣传片后,志愿者互助、不求回报的精神深深触动了他。也为自己的自私、利欲熏心而犯罪感到羞愧。课堂上,郭某了解到横沥镇居家养老服务站有“老人饮茶,我来结账”的公益项目,他就捐助了300元,用来请其所在村居的孤寡老人喝早茶。虽然款项不多,但也表现他改过自新,服务社会的决心。同时据其反映,每月农历初一和十五,他都会到石碣的三宝寺做志愿者,以奉献自己的微薄力量,回馈社会。
3.以情感召,温暖其心。2017年9月,郭某患痛风症,卧床二十多天,社工多次打电话问候他的病况,嘱咐其要多休息,按时吃药,还为其搜集痛风症的食疗食谱等,令他非常感动。郭某感慨地说:“自己是一个社区在矫人员,想不到司法分局的工作人员、社工没有蔑视他,竟然如亲人、朋友般关心、对待他,心里真得很温暖”。
经过针对性的教育开导,郭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消除心理障碍,决定改过自新,重树生活的信心,真正融入社会。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因为郭某自尊心较强,不希望别人知道他是在矫人员,害怕别人看不起他,因此他不太愿意去村居参加社区服务。为了让他放下思想包袱,真正融入社区,回归社会。司法分局让郭某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公益劳动——到公园、图书馆打扫卫生,到村居探访孤寡老人等,培养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信心,重塑自我,重新获得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和信任。在探访老人活动中,郭某自荐当小组长,还自掏腰包,为老人送上祝愿平安的佛珠手串、早餐麦片等,在探访的时候主动跟老人聊天、问候老人,赢得了老人们的称赞。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根据郭某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对其实施心理疏导、情绪管理、心态调适等。郭某入矫后,司法社工对其开展的心理辅导小组,从自我认知、生命价值、情绪管理、压力管理、心态培养等几方面分析辅导,让其重新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感受生命的意义,懂得如何去爱惜自己、爱护家人、怎样与别人、与社会相处,帮助其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自我调整,融入社会,增强社会归属感及责任感。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郭某入矫后司法分局对其组建了矫正小组,协助司法分局对其开展教育、监督。矫正小组成员由司法分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村委会干部、社工及其朋友等组成,对郭某实施全面教育矫正,积极落实入矫集中宣告、入矫教育、日常报到、外出请销假制度,通过手机定位(2017年7月手机定位改为电子手环定位)、每月走访、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郭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对其教育引导,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通过驻村律师的法律讲座、司法社工开展的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等方式,对郭某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公民道德常识、心理健康辅导等。帮助其增强法制观念,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到社区参加公益劳动,培养社会责任感,修复社会关系,尽快回归社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2019年1月,郭某已期满顺利解矫。通过教育矫正,郭某认罪悔罪意识强,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心态积极向上,孝老爱亲,主动献爱心,参与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郭某现已再婚,夫妻恩爱;女儿考上理想的学校,儿子在广西读高中,一家人其乐融融。他自己开了个卖佛具的小店,生意也不错。郭某对生活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懂得感恩、乐善好施,工作努力,对家庭、对社会负责。郭某在个人总结中写道:正是有了社区矫正,给了我人性化的监督管理,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的郭某因利欲熏心,犯下了罪行,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经历了人生较大起伏,其对自己所犯罪行深表忏悔,非常珍惜目前来之不易的生活。本案中,横沥司法分局针对郭某的个案特点,坚持依法矫正和人性化矫正相结合,立足监管、教育、帮扶的矫正任务,通过以人为本,循序渐进,以情感召,以法服人的工作方针,进行心理疏导,助其康复心理,拾起重新做人的勇气,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在矫正期间充分发挥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性,规范日常监管,强化教育矫正。引入社会力量、整合相关资源,鼓励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他人,让其顺利融入社会,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管理,个性化矫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