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矫正对象徐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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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LJSJJZ1566358156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矫正对象徐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徐某某,女,1971年7月出生,户籍地与居住地均为黑龙江省庆安县。2017年11月23日,因犯赌博罪被庆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自2017年12月5日至2019年6月4日止。2017年12月5日,徐某某到庆安县司法局办理入矫手续,由其户籍所在地司法所负责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徐某某后,对其开展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帮助其正确认识犯罪行为,强化在矫意识。根据风险评估综合评分,分析情况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进行心理疏导和依法监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教育矫正方案。
(二)开展集中学习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徐某某后,重点对其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她从入矫的第一天起就要端正态度,认清身份,服从司法所监管。在徐某某认罪的基础上司法所通过法律常识和公共道德教育,引导其认罪、悔罪,检讨过错行为和不良认知,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其能够认清自我,顺利融入社会。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通过对徐某某开展一系列的法律教育、心理疏导,改变了其过去的思想错误认识,增强了其在矫意识。在每月组织的社区服务中,徐某某积极主动,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劳动任务。通过劳动,徐某某增强了与他人的交流沟通能力,拉近了距离,增进了感情,重拾了信心,为今后顺利回归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徐某某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与其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帮助其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对社会和家庭所造成的不良后果,通过心理辅导,帮助其释放不良情绪,让她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能够理解她的压力和痛苦,是真心帮助她,对于后续矫正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针对徐某某对自身犯罪行为认知不正确的情况,司法所成立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居委会干部和家庭成员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以教育、感化为主的矫正方案并开展工作。矫正小组通过思想教育和日常走访及时了解她的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引导其走向健康向上的生活。同时帮助她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其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为更好的帮助徐某某开展教育帮扶,司法所邀请居委会成员及社区居民参与到徐某某的教育矫正工作中。这些居民通过日常与徐某某的接触,能够随时了解到徐某某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并做到及时向司法所反馈信息。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矫正小组的帮助,徐某某的思想得到了很大的转变,增强了法律意识,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一个正确的认知,能够遵规守法,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现已顺利解矫,重新回归社会。
【小结(或反思)】
社区矫正工作中,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往往对自己所犯罪行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心理存在障碍,无法接受自己矫正人员的身份。针对这类社区矫正对象,要通过规范日常监管和教育引导来增强法律观念及在矫意识,同时要给予社区矫正对象充分的理解和真诚的帮助,使他们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正确的心态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