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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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XSJJZ1561631582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严某,男,未婚,专科文化,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2018年6月28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6月27日止。2018年7月4日,严某到上犹县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社区矫正。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接收严某入矫后,工作人员通过走访了解到,严某是家中独子,其父亲身患心脏病、脊柱增生、胃病等多种疾病,长期需住院治疗,其母亲在家务农,因此,家庭经济情况较为困难。由于严某对自己的收入待遇不满意,一时冲动,盗窃公司9万余元的材料。案发后,严某认罪态度良好,如实供诉犯罪事实,所盗财物均被查获并返还被害人。
综合上述情况,工作人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进行心理疏导和依法监督管理,帮助其康复心理、健全人格,适应社会生活;动员社会力量、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就业,解决其家庭的经济困难,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严某后,对其开展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消除严某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帮助其树立正确心态;依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综治网格管理员,开展经常性走访,交心谈心,教育引导严某要从思想上认识自身错误,勇于面对犯罪事实,敢于接受家人和乡邻的目光。同时劝导其父母亲,对严某多些关怀、鼓励,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心理适应障碍,引导其重拾信心,加强矫正效果。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及“两个八小时”要求,组织严某定期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如参加居住地环境整治、协助圩镇环境卫生监督、维护圩镇秩序、参与河道卫生整治、河道卫生巡查等工作,其本人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与社区服务。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对严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他树立生活信心。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开展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严某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关怀与真诚,让彼此产生互信。同时,邀请县人民医院专业心理咨询师对严某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预测等一系列活动,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其对社会不满和报复心,恢复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从而顺利融入社会。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鉴于严某父母亲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仍然在务工务农,而严某尚未结婚,背负着较大的思想压力等实际情况,工作人员首先与其父母联系,开展他们多与严某沟通,缓解其思想压力,让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重新振作精神。工作人员了解到其叔叔在大学任教,是心理学博士,于是主动与其叔叔联系,邀请其参与对严某的心理辅导,缓解其心理压力。成立了一个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和亲属参与的矫正工作小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对其全方位的教育、监管。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司法所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对其开展帮教,考虑到严某家中经济困难,其又有一技之长,工作人员便主动与县劳动部门联系,将严某推荐到县工业园区某新材料公司工作。单位负责人充分发挥严某的专业优势,使其能够施展自身长处,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同时安排其所在车间的领导对其一对一帮教,引导其更好的融入社会,帮助其妥善解决家中困难。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矫正,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村两委委员及其亲属的努力下,对严某的教育矫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1.认罪伏法态度好。严某从被动服从,到主动汇报思想,认真剖析错误,积极参加学习和公益劳动,发生了非常大的转变。
2.卸下思想包袱,树立生活的信心。严某在入矫时,思想压力大,因被判刑自卑感很强。现在,严某已成为公司的骨干,对今后的生活又重新树立了信心。
3.面貌焕然一新。严某目前心态乐观,积极向上,准备近期举办婚礼,整个人变得阳光开朗。
【小结(或反思)】
严某从品学兼优的优等生、公司骨干,变成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加之家庭经济状况不佳,导致思想压力巨大。在对严某的教育矫正中,工作人员十分注重“三加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一是加强人文关怀,辅以心理开导,逐步让其人格完善;二是加强适应性帮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帮助其就业,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让其建立了生活的信心和自信;三是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其树立良好的道德、法律观念,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其人格重建、自食其力、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