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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矫正对象次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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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矫正对象次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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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次某,男,1971年1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2015年3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3月5日起至2016年1月4日止。2015年3月6日,次某到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次某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县司法局为次某建立了由司法助理员、村“两委”班子、双联户长、派出所、次某妻子组成的“五对一”矫正小组。针对次某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县司法局为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特别是制定了一月两次法律宣传教育学习计划,派专人讲解法律法规,增强了次某的法律意识,帮助其形成遵纪守法的观念。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县司法局委托乡镇司法助理员、派出所干警、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队员、双联户长等人员,对次某开展经常性走访、交心谈心,教育引导次某家人要经常鼓励次某,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提升矫正效果。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县司法局组织次某以志愿者身份参加清理公路边的垃圾、打扫养老院等各种公益性活动,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念,增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

(四)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情况 

对次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他树立生活信心。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与次某进行平等、真诚的交谈,让其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理解他的压力、痛苦、处境和行为,同时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积极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从而能够勇敢地走出家门、走向社会。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司法所牵头成立了专门的矫正小组,为次某量身定做矫正方案,采取宽严相济的监管教育措施,使次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者对他的关怀和帮助。矫正小组对他进行耐心的谈话教育、真心的关怀疏导,及时了解他的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增强其法治观念,使其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懂得社区矫正不等于无罪,要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真正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次某在矫正期间认识到所犯盗窃罪的严重性,认真悔悟,并努力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表示今后一定要悔过自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次某妻子、双联户长、村两委班子成员都表示:矫正期间次某思想上确有悔改之意,行动上未再出现其他违法犯罪的情况。次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引导和教育帮助,思想觉悟明显提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他的法律知识明显增强,通过政府的帮助和他自身的努力,树立了重新做人的信心,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

【小结(或反思)】

社区矫正的终极目标,是将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成守法公民。社区矫正对象次某因为法律观念淡薄,认为堆放在公共场所的他人财物是无主之物,可以随意支配使用,因此才会受到处罚。司法局通过大量的典型事例和法制宣传,以教育为基础、以引导为手段、以转化为目标,将法制宣传、思想引导、心理引导相结合,积极探索因人而异的新路子、新方法,使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早日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