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 案例时间:2019-09-07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JLSJJZ1557478117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男,1983年8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长春市德惠市,在某村经营一家工厂。2018年3月,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德惠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期为2018年4月2日起至2019年4月1日止。2018年4月2日李某到某司法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李某交通肇事后,背上沉重地经济负担,与女友的婚事受到影响,加上家人的不理解,李某心中产生了负面情绪,无心经营工厂,效益一落千丈。司法所接收李某后,对其进行了矫正宣告,制定了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将重点设定在增强法律意识、明确自身定位、疏导心理问题、助其树立信心上。首先,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案例讲解,帮助其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提高守法意识;其次,让李某认识到了自身过错,身份是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管理,消除抵触心理;再次,联系李某母亲从亲情角度对李某更多予以关心,同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树立信心。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司法所对李某开展集中教育重点通过法治教育、警示教育,以及针对具体案例开展重点法律知识讲解等方式,使其知晓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明确社区矫正对象身份,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提高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经过几次集中教育后,李某逐渐有了改变,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份,学习变得主动认真起来。
依托村委会干部和矫正小组成员,司法所对李某进行经常性个别谈话教育,了解其工厂生产、生活近况。工作人员以拉家常的方式了解到李某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成功的减轻了李某的无助感以及身份落差产生的自卑感。随着走访的次数增加及谈话的深入,李某也逐渐打开了自己紧闭的心门,与工作人员的交流也变得多了起来,为接下来的心理疏导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李某最初开始参加社区服务时,虽不抗拒但也并不积极主动。经过司法所的集中教育及工作人员的耐心个别谈话教育后,李某越来越能够正视自己的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也逐渐意识到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可以减轻自己内心的负罪感,变得积极主动参加各种社区服务。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针对李某比较重情义的性格特点,司法所以增强家庭责任感作为重塑其生活信心的切入点,以亲情召唤他,使其抛开悲观失落情绪。司法所为了让李某感受到家人的支持和理解,司法所做了他母亲的思想工作,让其亲人对李某多些包容。让来自家庭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怀,帮助李某早日从阴影中走出,重新拾起对生活的希望。同时司法所也找到了李某的女朋友,了解到二人婚事受阻原因在于赔偿受害人后李某无力全款够买新房,经过司法所多次交流、劝解,李某女友同意用按揭的方式买婚房。司法所通过解决李某的实际困难,加上长期的心理疏导,使李某成功度过了心理危机,彻底走出了内心深处的阴霾。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司法所为李某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村委会成员、李母为成员的矫正小组,严格落实矫正小组责任,准确掌握李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李某重拾生活信心后,曾出现过急于工厂经营以弥补经济缺口,对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比较懈怠的苗头倾向,矫正小组成员与司法所共同努力和关怀,消除了李某的错误思想,继续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针对李某经济负担较重,工厂效益一般的现状。司法所多方联系,帮助工厂签下了几单生意,为李某解决了燃眉之急。通过社会力量的帮助,李某深受感动和教育,他说:“因为自己的错误,触犯了法律,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时间,我找到了失去的东西,那就是做人的价值。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司法所帮助了我,没有让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的家人给了我关怀和勇气,没有放弃我;我的爱人没有抛弃我,让我重新站起来。人活着不能总为自己想,不能太自私。在此之前,我从没有感觉到被人帮助,被人不放弃的那种感动。”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司法所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李某法治观念不断加强,认真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经过自己的努力,李某按揭买了婚房并与妻子完婚;2018年底工厂购置了新设备、扩大了经营规模,李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重新融入了社会,重新赢得了爱情、事业和家庭。2019年4月1日,李某缓刑考验期满,正式解除社区矫正。
【小结(或反思)】
司法所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宽严相济,感化教育”的教育矫正理念,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找准症结,有针对性的展开教育矫正,让其抛掉了错误认识、转变了消极心态、消除了不良心理,重树信心、重新做人、重新融入社会,最后顺利度过矫正考验期,成为一名守法公民回归社会。这是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最大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