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穆某 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 案例时间: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TJSJJZ1556615433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穆某 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穆某,女,1987年12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天津市河东区。2017年10月27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1月7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止。2017年11月16日,穆某到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监督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司法所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穆某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
1.通过谈心教育及时化解对社区矫正监管的相关疑虑,使其感受到社区矫正不仅是监管,更是帮助;
2.通过创造相关机会场景,引导穆某母女二人多交流多沟通,使其逐渐消除对其母亲的误会,改善母女关系;
3.帮助穆某尽快从犯罪阴影中走出来,重拾生活信心,积极面对生活。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司法所按照分类矫正相关要求和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实际,针对穆某和其母亲为同案犯并同时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要求穆某与其母亲每月一起到司法所报到并参加集中学习,目的为穆某与其母李某二人创造共同见面沟通的机会与场景,促使穆某尽早消除对其母李某的误解。其次,司法所要求穆某每月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自我学习,并在《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学习教育情况登记表》中详细记录,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进行签字确认。此外,司法所要求穆某每月按时提交活动情况报告,接受个别教育(教育谈话),并随时电话沟通,了解其工作、生活状况和心理动态,经常对其进行教育提醒,防患未然。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按规定要求穆某每月定期参加社区服务,参加社区服务的情况在《社区服刑人员每月社区服务情况登记表》中详细记录,并经核实后由司法所签字确认。经反馈,穆某在参加社区服务中表现良好,积极参加清理楼道杂物、摆放共享单车等社区服务,得到了社区和居民的好评。穆某在得知反馈意见后,表示自己感受到被尊重、被认可的价值,也从以前的被动冷漠,逐渐转变为积极乐观,这也从侧面强化了其自强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的重塑与养成,使其重树了生活的信心。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鉴于穆某对母亲存有误解和对其工作和生活前景不确定性的悲观认识,结合其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参照分类管理的综合评估标准,司法所利用其穆某与其母共同来所报到提交活动情况报告的契机,对穆某进行其心理疏导与干预,促其转变对生活的悲观认识,消除对母亲的误解,理解亲情的重要和母爱的无私与伟大,主动与母亲交流改善关系,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司法所为穆某成立了专门的矫正小组,明确矫正小组各自责任,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和《矫正小组责任书》,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入矫宣告、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执行好日常报到、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针对穆某对其母亲怨恨较深的情况,矫正小组制定以“引导、教育、感化、帮助”为原则的矫正方案,以修复穆某家庭关系为切入点,重树其对亲情的感知和对生活的信心,引导其重新认识社会、融入社会。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在穆某社区矫正监管期间,社区居委会积极协助司法所做好穆某及其母亲的日常走访、社区服务确认核实等工作,及时掌握穆某的思想动向和日常表现并及时向司法所反馈。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者在促使穆某主动修复家庭与社会关系、重拾社会认同感、重拾生活信心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经过司法所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穆某已从入矫初期与其母李某互不沟通交流、甚至言辞对抗,转变为现在每月共同前来报到,提交活动情况报告、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接受个别教育(教育谈话),穆某与其母亲的关系较以往有了很大改善,从穆某的言辞中已听不到其对母亲的抱怨。穆某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一家展览策划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重新树立起对生活的希望。
【小结(或反思)】
此案例中社区服刑人员穆某与其母关系较为特殊,既是同案犯,又为母女关系,而且穆某认为自己之所以犯罪完全是母亲导致的,对母亲存有较深的误解和怨恨。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所主动介入,创造机会场景引导穆某母女二人多交流多沟通,采取分别疏导、分别教育的方式,消除误会,化解矛盾,最终使穆某与其母亲的关系得以修复。母女关系的修复为司法所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穆某消除了对母亲的怨恨和误解,深刻认识到犯罪是因为自己法律意识不强造成的,作为子女没有提醒制止还积极参与也负有很大责任。为了促使穆某思想彻底转变,重树信心,司法所在严格日常监管的同时,注重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并辅之家庭与亲情教育,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穆某逐渐从犯罪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拾生活的信心,积极投入工作和学习,努力融入社会、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