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社区矫正工作

江苏省海安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 案例时间: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JSSJJZ1550197571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江苏省海安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分享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张某,女,1958年5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江苏省海安市。2017年4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4月25日起至2021年4月24日止。2017年4月25日,张某到海安市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教育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情况 

入矫后,司法所对张某的心理特征、个性偏好、生活状况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一是帮助其剖析犯罪根源;二是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接受矫正态度;三是帮助其走出心理困境;四是指导家属给予其亲情关怀;五是动员发挥矫正小组成员给予其支持和帮助。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入矫以来,司法所组织张某学习法律法规和时事政策,经常参加道德讲堂、参观看守所、算好“经济、自由、亲情”账等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专题教育,引导其养成遵章守纪的行为习惯;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走访了解其家庭和个人生活情况,通过交流谈心、教育引导,鼓励其早日摆脱交通肇事的阴影,修复社会关系,重新融入社会。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为使张某树立为社区服务的意识,司法所组织张某参加文明城市创建、道路环境整理、敬老院服务等活动,使其感受到帮助他人得到的幸福感和成就感,增强了张某参加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引导其逐渐走出事故阴影。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入矫初期,司法所邀请市心理协会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对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其克服对交通事故的恐惧。同时,开展亲情帮教活动,引导亲属对张某关心、鼓励和陪伴,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心理障碍。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矫正小组成员分工合作,积极开展教育帮扶。村民调主任每日都要对张某进行走访,指导其电话汇报和撰写思想汇报;张某的丈夫积极支持司法所的工作,协助司法所做好监督、帮助工作,鼓励张某多为社会做贡献,以实际行动弥补过失。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司法所定期邀请镇妇联、市场监管分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对张某开展谈心谈话教育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并帮助其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道德修养。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经过教育帮扶,张某走出心理障碍,由最初抵触矫正监管逐步转变为主动接受社区矫正。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建立了深厚感情,能主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交流。通过社区服务、慈善捐助、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途径修复社会关系。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鉴于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问题,司法所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家庭的支持,从思想、心理、行动等多方面进行关怀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心理难题,修复社会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教育矫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