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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服刑人员毕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 案例时间:2018-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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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DSJJZ1549873978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毕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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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毕某,男,1979年6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2015年12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东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月8日起至2020年1月7日止。2016年1月11日,毕某到东阿县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

毕某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因这场车祸,其妻子、女儿当场死亡,毕某身受重伤,一直无法从伤痛中走出,经毕某父母亲朋的劝解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毕某逐渐恢复,现在毕某和其父母住在一起,共同生活。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毕某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毕某的情况为其制定了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与其他交通肇事案件不同,毕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因自己的过错失去了妻子、女儿,强大的愧疚心理和负罪感,使他无法很快从伤痛中走出,开始新的生活,他需要更多的心理疏导和家人的关心。针对毕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制定矫正方案时,一方面定期对其进行走访了解,一方面加强对其生活环境的监督。此外,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和毕某的父母及公司领导沟通,让他在家庭生活中得到关爱,担负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在工作中有所成就,树立对生活的信心,早日走出伤痛,开始新的生活。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毕某后,对其开展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通过让毕某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毕某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以及在社区矫正期间应该遵守的各项规定,使毕某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帮助其在矫正期间树立正确心态。

针对毕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多种方式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如经常性走访、进行电话询问等。通过对毕某的多次谈话教育,教育引导毕某对父母多关心、照顾,打开毕某的心结,让毕某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多了解毕某的工作、生活情况,让他在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温暖和成就,促使他走出伤痛,开始新的生活。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毕某因车祸事件,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司法所工作人员去调查评估时,毕某仍拄着双拐。毕某入矫后,司法所积极组织毕某参加社区服务,让他在劳动中忘记伤痛,增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尽快融入社会,开始新生活。由于条件限制,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毕某等打扫服务大厅卫生,打扫辖区内国道路段。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毕某入矫后,针对毕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实施心理健康辅导,帮助他树立起生活的信心。本着保密、尊重、关心的原则,工作人员与毕某多次进行谈话沟通,让他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理解他失去亲人的痛苦,理解他现在的压力和处境,是真心想帮助他,让他对司法所产生信任,说出自己的心声。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邀请了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社会工作者对其开展谈话和心理治疗,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恢复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失去亲人的痛苦,从而能够勇敢地开始新的生活。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毕某到所报到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毕某成立了由司法所所长、毕某的姐姐和村支书等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共同负责毕某矫正期间的日常监管。毕某的亲属等矫正小组成员督促他按时到所报到、参加教育学习及社区服务。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对矫正小组成员进行走访,了解毕某的日常学习、生活、思想和工作情况。多方共同努力,准确掌握毕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鼓励其正视和肯定自己,促进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引入社会力量对毕某加强教育引导,使其早日走出伤痛,融入社会。司法所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对社区服刑人员讲解各方面的法律知识。法律顾问通过真实案例和相关法条相结合,以案释法,使社区服刑人员懂法、用法,极大地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他们的法治观念。通过这种方式的学习,毕某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法治观念不断增强,能够更积极地融入社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社区矫正,毕某深受教育和触动,法律意识增强,心灵得到净化,性格沉稳平和,慢慢从失去亲人的伤痛中走出,开始新的生活。家庭生活中,毕某孝顺父母,担起作为儿子的责任,工作中,毕某积极努力,多次受到领导嘉奖。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毕某进行教育谈话的时候,毕某也表达了想重新建立家庭的想法。毕某通过教育矫正,慢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痛苦中恢复,开始自己的新生活,让人欣慰。

【小结(或反思)】

毕某酒后驾车,妻子女儿在此次事故中当场死亡,毕某也身受重伤,更存在极大的心理创伤,在对毕某实施教育矫正的过程中要多关注毕某的心理状态。针对毕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方案,一方面加强对毕某的定期走访和教育谈话,多关注毕某的生活、工作;另一方面邀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社会工作者对毕某进行心理治疗。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毕某慢慢从失去家人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开始了新的生活。在矫正过程中,不仅要关心服刑人员的身体健康,更要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这样的社区矫正工作才会取得应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