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哈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 案例时间:2018-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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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NMGSJJZ1543455465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哈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哈某,男,1972年5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2017年10月,因危险驾驶罪被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0月26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在法院判决之前,曾接到过法院委托察右后旗司法局对哈某进行审前评估,初步的评估结果为不适宜社区矫正。但哈某因车祸伤势严重,无法在监狱服刑,只能对其进行矫正管理。察右后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为提高监管效率,直接承担起对哈某的监管工作。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根据哈某的犯罪行为以及他的性格特点,制定专门的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的重点。首先对该犯进行严格管理,要求该犯不得进入娱乐场所,不得饮酒。其次根据其家庭情况,决定采取以亲情感化的方式,促使其认罪悔罪,合法诚信经营畜牧业,引导其自食其力,健康回馈社会。
(二)开展针对性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察右后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哈某后,经常对其开展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等警示教育,使哈某消除对监管干警的敌视和心理障碍,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心态,培养其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哈某过去是个性格暴躁的人,尤其酒后更是不听任何人的劝说,三句不对就要大打出手。工作人员了解他的性格后,发现若不好好管教,不好好教育,迟早是要出事的。于是在每一次个别谈话教育时都要以不再饮酒、遵纪守法、努力经营畜牧业的话题进行,一次又一次的以真实案例说服。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情感的加深,哈某终于被感化,家里发生任何大事小情不论是家里购买牲畜还是如何挑选饲料都要和工作人员商量,并且在每次购买饲料和牲畜时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哈某的改变以及对工作人员的信任,更加坚定了今后做好矫正工作的信心。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哈某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和各种公益性活动,使其在活动中得到思想上的升华,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念,他渐渐开始敞开心扉,与人主动交流沟通,整个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而重新获得周边牧民的认可和信任。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在去哈某家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得知哈某有一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哈某因老来得子格外疼惜这个孩子,工作人员就从这方面入手,以亲情感化他,告诫他为了孩子的将来,必须改掉自己酗酒的坏习惯,努力为孩子营造出良好的家庭氛围。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建立了以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大队长为组长,干部、哈某的家属及好友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对哈某实施全方位的教育矫正。通过手机定位、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管理措施,准确掌握哈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让其深刻认识到此次犯罪的严重性,从思想上强化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教育矫正的自觉性,使其在接下来的生活中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哈某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极其匮乏。在社区矫正期间,哈某要承担医药费,又无法劳动,生活条件一落千丈,还常因喝酒与其妻闹矛盾,察右后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多次深夜调解,耐心教育,让哈某感动不已。在身体渐渐恢复的同时,哈某决定搬回牧区,从事畜牧业养殖。察右后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与当地政府协调,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免费为哈某提供小鸡200只,供其养殖。就在畜牧业和家禽养殖渐有起色时,哈某因牲畜承包转包的事与他人发生争议,哈某向大队报告后,工作人员迅速赶到哈某家中,为其提出解决方案,避免了不必要的争斗,为哈某挽回了损失。从此之后哈某积极面对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不畏艰辛,依法经营,创造和收获了财富,现在全家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哈某在牧区还利用空闲时间在房前屋后种植了近1000颗小树,他表示,以后身体康复了,还会种植更多的树木,慢慢改变沙化的环境,让牧民们在好的环境生活。结束社区矫正时,哈某表示他一定不会再走回头路,将来一定会报答在困难中帮助过他的人。
【小结(或反思)】
在本案中,察右后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针对哈某个案特点,坚持依法矫正和人性化矫正相结合,立足监管、教育、帮扶三大矫正任务,通过以人为本,以情感化,以法服人的工作方法,规范日常监管,强化教育矫正。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帮助其增加收入,使其能够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