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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服刑人员叶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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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叶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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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叶某某,男,1985年02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初中文化,务工人员。叶某某因盗窃罪于2017年9月20日被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0月03日起至2018年10月02日止。2017年10月11日,叶某某到和平县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叶某某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谈话,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心中的真实想法,逐步拉近与叶某某的距离,根据其情况及特点,注重个案分析,为其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一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主要针对犯罪危害性进行分析讲解,增强法律知识教育,使其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二是帮助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金钱观,消除不劳而获及“赚快钱”思想;三是做好心理疏导,平复心理落差;四是鼓励他重树信心,积极服务社区、真正融入社会。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叶某某自判刑以后,家人责备、亲戚疏远,特别是罪犯的身份让其无所适用,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思想帮教、生活关怀、法治教育的规范化矫正模式中,逐步打消了他之前的顾虑之心,重新燃起了向往美好生活的信心。在矫期间,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并能通过自学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意识。个别谈话主要针对叶某某心理变化情况开展针对性疏导,为此司法所多次同村委干部到叶某某家里家访走访,劝导其家人对叶某某多些宽容、鼓励。经过多次走访劝导,其家人慢慢理解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真心帮教,慢慢转变了对叶某某的态度,妻子也表示重新接纳他。司法所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心理偏见,达到矫正效果,与此同时还定期的根据叶某某的个人表现更新矫正方案,使其有针对性的科学化教育监管。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叶某某在矫期间,司法所定期要求叶某某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如打扫公共区域卫生,清理街道垃圾等。叶某某每次都积极参加,任劳任怨。社区服务不仅增强了叶某某的社会责任感,而且使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从而培养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信心,重塑自我。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叶某某入矫后,陷入在缺乏社会归属感的痛苦迷茫中,再加上叶某某没有固定经济来源,文化水平又不高,无一技之长,感觉被生活压的喘不过气来。根据叶某某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对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他树立自信,放平心态,与他人真诚平等待相待,让他感受到社会能够理解他的压力和处境,是真心帮助他。2018年2月,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工作人员到司法所开展了集中训诫教育时也对其进行了专业的心理辅导,让他能够正视身份落差,消除消极情绪,坚定重新做人的信心。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建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村委会干部及其家属等人组成的矫正小组,对叶某某实施教育矫正。积极落实入矫集中宣告、入矫教育、日常报告、外出请销假制度,通过手机定位、定期家访走访、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叶某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在日常考核中结合小组评议结果每月将评分情况告知本人,通过述写评语、加分表扬、升级管理等方式肯定叶某某的表现,鼓励其正视和肯定自己,促使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在此过程中,叶某某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并表示要好好改造,遵守纪律,争取早日解矫。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为给叶某某营造一个适合他的服刑环境,帮助其更好地认罪悔罪,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积极调动村委会以及叶某某的亲友等社会力量参与对叶某某的教育矫正。期间邀请了村居法律顾问联合开展教育活动,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叶某某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公民道德常识及人身安全知识的教育学习。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叶某某的教育矫正取得了较好效果,不健康的心理和性格得到了矫正,帮助其增强法治观念,做尊法守法的践行者和法制义务宣传者。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教育矫正,叶某某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提高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认罪悔罪意识明显增强,性格平和稳定,心态积极向上,自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孝老爱亲,主动与人交流。期间通过自己的努力不但找到了满意的工作,对职业规划和前景也有了信心,现已得到家人的谅解,对生活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表示以后不会再这么冲动,要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踏踏实实生活,对家庭、对社会负责。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社区服刑人员叶某某因一时冲动,犯下了罪行,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经历了人生较大起伏,在司法所的教育帮助下,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知深刻到位,非常珍惜目前来之不易的生活。本案中,司法所针对叶某某个案特点,坚持依法矫正和人性化矫正相结合,立足监管、教育、帮扶三大矫正任务,通过以人为本,循序渐进,以情感召,以法服人的工作方针,进行心理疏导,助其康复心理,使其拾起了重新做人的勇气,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