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骆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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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SJJZ1543064152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骆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骆某某,男,1967年6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原职业为河源市龙川县某某镇某某村的书记兼主任。骆某某因犯贪污罪于2017年12月20日被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1月2日起至2019年1月1日止。2018年1月5日,骆某某到龙川县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接收骆某某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综合评估,制定了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确定了矫正工作重点:1.由村干部、志愿者、家属等组成帮教小组,借助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加强帮教效果;2.通过定期上门走访本人及家属了解近况,要求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上交思想汇报等措施了解其思想情况;3.通过开展法制、政策、警示等教育,帮助其认识自己的错误,认罪悔罪;4.通过组织其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心,提升其社会归属感,为其再社会化做好准备;5.定期开展心理辅导,与其谈心做思想工作,发现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疏导,积极化开其心结,使其重获生活的信心。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骆某某在矫正期间,积极参加司法所开展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个别谈话教育主要通过沟通交流、教育引导的方式,让骆某某有悔罪意识、感恩意识、珍惜意识和学习意识,帮助其力争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大家对其的关心和帮助。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骆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并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各种公益性活动,为村里的乡亲办事、帮助孤寡老人等,增强了其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逐步减轻和消除了村民邻居对其犯罪行为的敌对感,增进了与他人的沟通交流,使其懂得服务他人,回馈社会。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骆某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其树立生活信心。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与骆某某进行平等沟通交流,让其感受到我们是真心帮助他,想让他走出不良情绪的困扰。在骆某某入矫初期,由于其身份和社会地位急剧的改变,出现情绪十分低落的情况。司法所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找其谈心,及时疏导其心理问题。知道其因事发后,被撤去村里的职务以及村里人的指指点点,导致其心理压力极大,一度陷入消极情绪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疏导其消极情绪,肯定其以前为村里做了很多实事,镇政府对其工作都给予高度评价,但因一时贪恋,犯了错误,所以为了自己和期待其改过自新的亲朋好友,要努力改造,摆脱不良情绪,相信自己能够改过自新,重新回到社会的大家庭中来。司法所工作人员最后和家属一起对其多次进行沟通谈心后,其心理平衡了很多,也想明白很多,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要积极改造,不负关心自己的家人和朋友。
骆某某矫正中期,因当地镇政府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导致其又陷入低落情绪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找其谈话,安抚其情绪,知道其作为一个老党员,对党有着很深的感情,当初其也是因为一颗对党忠诚的赤子之心,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才辞掉当时已是正式教师的职位,到村里去做村书记兼主任的,如今要开除其党籍,确实对其打击不小。通过用共情的方式,让其明白自己确实因一时贪欲,背离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其接受组织的给予的处罚,并诚心的写下了悔过书。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建立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社会志愿者、村干部和家属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对骆某某进行教育矫正。1.每月对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通过观看相关法律案例视频,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其服刑意识,明白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提高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2.定期走访其家属、邻里、村干部,了解掌握骆某某近期的生活、思想等情况,对其遇到生活上、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困难时及时给予帮助,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方案。通过开展谈话帮教、心理矫正等帮扶工作,使其稳定情绪,重拾生活的信心。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为更好的帮助骆某某重返社会,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动员其家属的力量参与到其中来,让其妻子和儿子在生活上要给予足够的支持和关心,多与其沟通交流,让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同时要求驻村律师参与到教育矫正中来,通过讲解法律知识、案例分析,让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并积极与其沟通交流,使其遵纪守法,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骆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深受教育和触动,消极情绪消除,法律意识增强,重振了精神,重塑了信心。其平时会读书看报,学习知识,村里有需要帮工时积极参与,为出行不便的乡亲办事,为村里的孤寡老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其生活已经回到正常轨道,也知道只要自己踏实做人,乐于助人,一定会重新得到认可的。骆某某真心认罪悔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时完成各项社区矫正任务,不忘参与公益活动,乐于助人,加强学习。
【小结(或反思)】
社区服刑人员骆某某因贪污罪,受到了法律制裁,因其身份、社会声誉受到影响,曾一度陷入低迷状态,经过政府和亲朋好友的帮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造,努力生活,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司法所根据骆某某自身情况,制定矫正方案,对其多关心沟通,帮助其走出不良情绪,鼓励其多参与公益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感,给予其充分的理解、必要的尊重、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让其恢复健康心理,以积极的心态重新燃起对生活的信心。相信矫正期满后,骆某某表示一定会珍惜机会,好好做人,用实际行动回馈村里、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