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施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 案例时间:2018-09-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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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HSJJZ1541730636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施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施某某,女,1985年11月出生,户籍地为上海市崇明区,居住地为上海市闵行区。2017年12月,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2月22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止。2017年12月28日,施某某到闵行区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施某某在某集团公司任职期间,为争取更多的业绩和更高的职位,对公司开展的具体业务的合法性漠不关心,为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相关业务提供了帮助,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导致自己的家庭事业受到了巨大的影响,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情况
以法治教育为基础,针对施某某的实际情况,司法所有意识地安排其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讲座,提供相关经济法书籍供其阅读,并让其参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专项主题集中教育活动,使其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自身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帮助其逐步改善原先的错误认知。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安排其参加区矫正中心组织的德育教育课程,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开展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鉴于入矫初期施某某表现出的在刑意识薄弱,接受矫正态度较差等问题,司法所着重在个别教育中重申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并对施某某消极的矫正态度提出了严肃批评。同时,司法所也善于发现施某某身上的闪光点,对其表现好的地方也给予肯定,鼓励施某某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罪错,真心认罪悔罪,以积极的心态接受社区矫正,为家人,更为自己的明天,付出该有的努力。
另一方面,司法所与其家属联系,沟通施某某近期的表现和需要改进的方向,希望家人能共同督促提醒,帮助施某某走好矫正路。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根据辖区内社区服务基地的设置情况以及施某某的犯罪类型,安排施某某每周一次前往辖区内的九号线地铁站,身着志愿者马甲以志愿者的名义为地铁内乘客提供路线咨询、服务中心指引、售票机操作引导等社区公益服务服务,每次时间为2小时,让施某某在社区服务的过程中,反省自身所犯的罪错,正确认识现状,积极配合接受社区矫正,争取平稳度过缓刑考验期。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施某某在入矫后,心理落差较大,一时无法接受自己从一名中共党员沦为“阶下囚”的身份,表现出一定的迷茫和焦虑情绪。当时安排施某某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果现实其的确存在轻度的抑郁和焦虑。矫正社工运用理性情绪行为治疗法,及时对施某某开展心理疏导,缓解其心理压力,消除心理障碍。同时,与居委沟通,安排施某某参与社区平安志愿者,发挥其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从根源上帮助其找回生活的信心,树立积极乐观、自信大方的良好心态。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通过建立起司法所专职干部、社区民警、矫正社工、居委会志愿者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在社区服刑人员家属的协助配合下,对施某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切实落实入矫宣告、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通过手机定位、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施某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经过矫正小组成员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家属的共同努力下,施某某慢慢意识到之前所犯罪错的严重性,主动提升社区矫正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不断强化自身的在刑意识。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利用辖区内的居委、地铁公司等社会资源与力量,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依托区司法局及街镇的集中教育平台,定期开展社会适应性的专项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并结合日常的个别教育谈话;积极联系其家人,取得支持,并针对性地对施某某开展社会适应性教育与引导,让其在提升法制观念的同时,重树生活的自信心,规划好未来的人生。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经过近十个月的社区矫正工作,施某某的矫正效果体现的还是比较明显的,其目前找到了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现在已经正式上岗工作,解决了自己和家庭的燃眉之急。其本人对于这份工作也比较满意,对于从事的烘焙行业本身自己也比较感兴趣,投入了很高的积极性,每天都踏踏实实地努力工作,自己也希望过上新的生活。家庭关系方面,与母亲的紧张关系得到化解,母女之间的互动交流也逐渐增多,现基本能够保持一天一次微信视频交流沟通。日常生活过程中互相给予支持与体谅,家庭关系得到修复,重树了良性的家庭支持系统,促使施某某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得到提升。社区矫正方面,施某某的在刑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也有了明显的改观,能够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按时认真参加教育学习与社区服务,对于自己所犯的罪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自己也表达了要好好接受社区矫正的意愿,希望通过自己积极努力的表现,平稳度过这段缓刑的考验期。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教育引导,并结合专业化的工作理念,帮助其纠正认知观念的偏差,规范其自身的行为准则,使其顺利地度过矫正期,开始新的生活,凸显了社区矫正的成效。
【小结(或反思)】
(一)发挥心理矫治攻心治本的作用
本案例的突破口在于化解施某某心中的困惑,而解药就是心理矫治手段。其实,从施某某的这个案例中,我们发现,对于像施某某一样受到过一定程度高等教育且自尊心较强的社区服刑人员,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十分重要。这时就需要在教育过程中适时的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走进他们的心理世界,才能够发现他们真正的需求是什么,对于他们的需求进行分析,给予及时的关心与帮助,并适时地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对于改善他们的认知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发挥教育和管理双管齐下功效
在日常的工作中,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学会张弛有度,有堵有疏,一味的施压可能会让社区服刑人员产生逆反的心理。所以在向社区服刑人员灌输矫正期间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也需要在生活和工作中多给予他们关心与支持,多鼓励和肯定表现好的地方,不断增进他们与社区矫正工作者之间的沟通联系,这样才会获得他们的信任,他们才会真正地透露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