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程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 案例时间:2018-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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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XSJJZ1541043210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对社区服刑人员程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程某某,男,1971年2月28日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江西省乐平市礼林镇。2015年9月,因交通肇事罪被万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6日。2015年9月7日来市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程某某只有初中文化,妻子无业,家庭负担比较重。入矫后一直存在不服判决心理,认为自己已经给予了受害者家属应有的各项赔偿。就不应该再受到法律的惩罚,另外,由于交通肇事欠下不小的债务,经常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抱怨,要求外出打工。加上被判刑,感觉在村里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心情十分压抑。
司法所根据程某某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现实表现、思想动态等因素,综合考虑,通过矫正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先从思想工作入手,首先纠正他的错误认识,树立起正确的三观,然后再引导他自主创业,解决经济问题。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矫正措施,定期开展法制思想教育,不定期进行心理疏导,定期进行走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谈心,结合落实情况不断进行调整。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司法所每个月定期组织程某某参加集中学习,对其进行个别谈话,具体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强化其身份意识。要求其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服刑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二是要提高服从管理意识。要求其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按规定请销假。三是要求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改造。四是要加强沟通交流,要求其定期汇报思想,及时报告工作、生活中重大事项。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每月组织程某某参加公益性劳动,如定期到乡镇敬老院打扫卫生、帮助老人整理内务及陪老人谈话谈心。在节假日的时间,工作人员安排程某某穿上印有“义工”字样的马甲,参加交通疏导工作及打扫集镇卫生。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定期对程某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他树立生活信心。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与程某某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掌握其心理状态,进行心理“诊断”,让他缓解压力,建立互信。同时,安排一名社区矫正志愿者专门对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等活动,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恢复心理健康,正确面对逆境和困难,靠自己辛勤的劳动创造幸福生活。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监护人、志愿者、派出所干警、村委会干部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共同对程某某实施监管教育,帮助其正确认清了所犯的错误,下定决心好好改造,引导他要多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力所能及的做些好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在矫正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程某某能按时报到、主动接受矫正、积极参加学习和公益劳动、按时汇报思想,各方面都成了其他矫正人员的表率,并得到了家人、亲属、邻居的一致认可。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工作人员了解到程某某有从事塑料编织生产的意向,主动与本地一家企业联系沟通,结成教育帮扶对子,帮助程某某培养规范经营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提高道德素质,同时为其创业出谋划策,免费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促进其自食其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工作人员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程某某走出了心理阴影,同时在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上下功夫,为其创业提供服务,帮助其注册成立了塑业生产公司。“2016年9月3日是我一生都不会遗忘的日子”他经常这样对别人说,因为在这一天是他矫正期满正式解矫,也是他的公司正式投产的日子。
目前,程某某的公司一年的产值过千万元,他的创业事迹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2018年,他的公司已接纳了12名精准扶贫对象,并成为镇里第一家“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
【小结(或反思)】
本案例中,社区矫正部门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以及社会各界的作用,在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充分的理解,帮助其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帮助其自主创业,走出生活困境,实现自我价值,顺利回归社会,对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防止重新犯罪,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