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廖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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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SJJZ1538277453
- 案例类型: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廖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廖某,男,1978年1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7月17日被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止。2017年8月4日,廖某到黄埔区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廖某性格开朗,善于结交朋友,为人豪爽,出手大方,讲哥们义气,与同事、邻居、朋友相处融洽,社会关系广泛。但廖某在受到法律制裁后,一度陷入了思想上无法认同自己,缺乏社会归属感的痛苦迷茫中。被判处缓刑后,他脱离了原来的朋友圈,又难以获得他人信任建立新的社交圈,因此他整天躲在家中,不愿与人交流,精神萎靡不振。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司法所根据综合评估分析情况,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一是进行心理疏导和依法监督管理,帮助廖某康复心理、健全人格,适应社会生活;二是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和家庭走访,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协助修复家庭关系;三是组织廖某参加社区服务,引导其就业与工作,促使其较快地融入社会;四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教育矫正方案。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廖某后,对其开展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消除廖某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矫正廖某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其能够重获生活的信心,积极工作,完全融入社会。
司法所依托所属村治保主任和网格管理员,对廖某加强经常性走访,与其交心谈心,教育引导廖某对家人要尊重、理解、体贴、关心。同时劝导其父亲和妻子对廖某多些宽容、关怀、鼓励和陪伴,促进建立起包容和谐的家庭关系,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廖某的心理适应障碍,加强矫正效果。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廖某因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差,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触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他感觉以前的同事、朋友,街坊邻居都对他避而远之、甚至警惕防备,他心理负担很重,不愿意面对。为此,司法所组织廖某参加社区服务,以志愿者身份参加专业化社工机构和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各种公益性活动,鼓励廖某与他人沟通交流,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通过社区服务得到思想上的升华,从而重塑自我,重新获得了社区群众的认可和信任。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对廖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他树立生活信心。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与廖某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他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理解他的压力、痛苦和处境,是真心帮助他,让他对司法所产生信任。同时,司法所安排司法社工对其进行辅导,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消除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从而勇敢地走出家门,走向社会。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建立起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村居治保主任、专职社工、志愿者、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对廖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切实落实入矫宣告、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通过电子监管、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廖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落实日常考核,定期将评分结果告知本人,鼓励其正确看待自己,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其教育引导,促进融入社会。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以及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教育活动,采取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廖某进行法律常识、公民道德、时事政治等教育学习,帮助廖某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道德修养和抑制不良欲望的自制能力。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社区矫正,廖某深受教育和触动,自卑心理消除,法律意识增强,心灵得到净化,性格变得沉稳平和,重振了精神,重塑了信心。廖某从言行上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能够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同时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努力帮助他人、回馈社会,发挥了正能量,书写了崭新的人生,赢得了他人的好评和尊重。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廖某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知比较深刻,非常珍惜回归社会的自由,但是因为受到法律制裁,心理压力大,在回归过程中面临着畏惧融入社会、不能正确认识自我等诸多困难。司法所根据其具体情况,立足监管、教育、帮扶,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的作用,在规范日常监管、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注重在思想上加以引导,精神上给予关注,生活上提供帮扶,帮助其恢复健康心理,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正确的心态融入社会,勇敢走出生活困境,实现自我价值,充分展现了社区矫正教育人、改造人的优越性。